明年16類公務消費須使用公務卡
8日,財政部下發通知,決定在中央預算單位全面實施預算單位要全部實行公務卡支付制度。
“有卡不用”較為普遍
財政部表示,公務卡制度改革自2007年推行以來,對減少預算單位現金支付結算、規范公務支出的政策效應逐步顯現。但同時也存在公務卡使用范圍偏窄、使用率不高的問題,“有卡不用”現象較為普遍。
規定項目禁用現金結算
通知要求,所有實行公務卡制度改革的中央預算單位,都應嚴格執行中央預算單位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凡目錄規定的公務支出項目,應按規定使用公務卡結算,原則上不再使用現金結算。原使用轉賬方式結算的,可繼續使用轉賬方式。
未用公務卡需提供證明
通知指出,可暫不使用公務卡結算的項目包括,在縣級以下(不包括縣級)地區發生的公務支出;在縣級及縣級以上地區不具備刷卡條件的場所發生的單筆消費在200元以下的公務支出;按規定支付給個人的支出;簽證費、快遞費、過橋過路費、出租車費用等目前只能使用現金結算的支出。各部門各單位應從嚴控制不使用公務卡結算的支出事項,必要時報銷申請人應提供不能使用公務卡結算的證明材料。
鏈接
16項支出名稱
根據財政部下發的通知,列入中央預算單位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的項目包括:
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電費、郵電費、物業管理費、差旅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專用材料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和其他交通費用。
背景
會議費接待費易滋生“小金庫”
所謂公務卡,是指財政預算單位工作人員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務支出和財務報銷業務的信用卡。作為公務業務的一種新型結算方式,公務卡操作可以概況為“銀行授信額度,個人持卡支付,單位報銷還款,財政實施監控”。
例如,某單位工作人員外出公務消費,可以不再預借現金,而是持公務卡先行刷卡支付,并取得發票及刷卡憑證,出差回來后向單位財務申請報銷,單位財務審核無誤后將報銷款項直接劃入該工作人員公務卡賬戶中。
此前財政部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今年8月底,全國共發現“小金庫”58225個,涉及金額266.54億元。其中,今年新發現“小金庫”7487個,涉及27.74億元。目前,會議費、培訓費、勞務費、接待費等是最易滋生“小金庫”的支出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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