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個體商戶到平臺都有售假?
“我的BV錢包有點劃傷了,可以幫我簡單處理一下么?”在上海的一個BottegaVeneta(寶緹嘉,簡稱BV)柜臺前,Jo拿著她的錢包來做修復。在旁邊的柜臺,一對母女正在為一款設計相似的BV錢包付款,標牌上的價格近5000元。
“您看,現在看起來不會很明顯了。”不到10分鐘,店員拿著修護好的錢包雙手呈給Jo。Jo看起來很滿意,把一張香港的BV購物小票和發票一同塞回錢包里。
還沒走出門店多遠,Jo便拿出手機告訴男友這個消息。“我說了吧,柜臺根本看不出來我的是700塊的假貨,還給我做了個保養呢。”Jo為自己的“惡作劇”成功感到興奮莫名。
Jo告訴記者,BV錢包的購買經歷“成功”之后,她陸續又從平臺商戶、朋友圈商家等多個渠道購買過許多奢侈品,品類包括小配飾、太陽鏡、鞋子、衣服等,這些商品的售價大多是柜臺價格的四分之一,有些甚至是十分之一。
其實,對于自己購買的商品是否屬于假貨,Jo并沒有確切概念。遼寧華英律師事務所陳甦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假貨沒有確切的定義,法律上也沒有明確表述假貨的外延是什么。“個人認為,一般來說侵犯商標權或專利權生產的產品大概都可以說是假貨。”
陳甦舉例說,一家給手機品牌做生產的代工廠的任務是組裝手機,但不能銷售,一旦隨意銷售,可能就構成專利法上的專利侵權。至于商標法,一家生產加工PRADA(普拉達)包的工廠,如果在沒有授權可以使用商標的情況下,隨便用在同類商品上還賣了出去,這就是商標侵權,也屬于假貨范疇。
記者找到一位兼職在朋友圈和平臺電商上賣貨的代理王碩,他告訴記者,幸運的時候他一天就能賣出去兩個,平時一般是一周兩三個的速度。而一個進價400元的包,一般能賺150元左右。通常情況下,王碩一個月能賺到2000元左右的收入,這已經接近中國三四線城市里一位普通工人的工資。
除了個體賣家,一些電商平臺本身也被證明和質疑存在奢侈品售假行為。海豚供應鏈CEO兼聯合創始人DavidLee在接受記者采訪中表示,很多單據、包裝齊全的洋貨,表面看來毫無瑕疵,其實都是中國造假工廠的“作品”。“一些公司把奢侈品假貨先以普通貨物的名義出口到歐洲,再通過電商以正品的身份郵回中國。”
David透露,一些開放的電商平臺為了快速擴張,對招商審核并不十分嚴格,只要對方具備自由貿易合同,而且有貨,便可以入駐平臺。而審核的松懈和部分人員審核能力的缺失,給這些貿易公司提供了賣假貨的機會。
David沒有透露所謂“開放的電商平臺”具體指向哪間公司。不過,2014年7月被騰訊科技曝光的祎鵬恒業公司,揭開了冰山的一角。這間公司通過偽造品牌授權書和報關單等文件,向多家電商平臺銷售所謂“海淘”而來的服裝、手表等奢侈品。祎鵬恒業公司的案發牽連出多家大型電商平臺,包括聚美優品、亞馬遜中國、1號店、美團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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