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用工30日內單位應為職工申辦社保
昨日,記者從蘭州市政府了解到,為維護和保障各類人員的社會保障權益,實現社會保險由制度全覆蓋到人群全覆蓋的轉變,蘭州市將從6月中旬啟動社會保險全民參保登記。在摸清底數的情況下,引導和鼓勵在城鎮穩定就業的農民工參加職工社會保險。
根據規定,單位登記對象包括:蘭州市行政范圍內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以及有雇工的個體經濟組織等用人單位。
用人單位應當及時為單位和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等事宜。自成立之日起30日內,用人單位應向所在地的縣、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用人單位應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用人單位及職工的社會保險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30日內,持相應的變更信息材料,向原登記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變更登記;用人單位在辦理社會保險注銷登記時,應當提交社會保險注銷登記申請、法律文書或其他有關注銷文件,并結清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滯納金、罰款。
用人單位登記的主要內容包括單位名稱、注冊地址、用工人數等基本情況信息以及社會保障證號、參保人數、參保險種以及參保繳費情況等;個人登記的主要內容包括姓名、性別、戶籍、身份證號碼等基本信息以及參加各類社會保險、補充保險信息、就業狀態等。
個人登記對象包括:用人單位的所有從業人員;本市戶籍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本市戶籍的城鄉未就業居民、已享受養老待遇的離退休人員等;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已辦理居住證的外來人員等。
全民參保登記主要通過公共信息資源數據比對和重點對象入戶調查的方式開展。個人登記對象中,用人單位參保人員、已享受醫療保險待遇離退休人員的登記信息直接從蘭州市社會保險“五險合一”信息系統中提取,其他人員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居住證或常住人口登記表以及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規定的其他材料,向其所在縣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學生和兒童可由學校、幼兒園統一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

2、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表明證實其描述或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3、若因版權等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絡,請在30日內聯系我們,電話:0755-32905944,或者聯系電子郵件: 434489116@qq.com ,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
4、在本網發表評論者責任自負。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發言請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