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質監局連續向東莞市政府發出兩則產品質量警示通告
“不合格產品發現率”帶來監管理念變化
最近,廣東省質監局向東莞市政府連續發出家具、兒童服裝兩則產品質量警示通告,原因是在全省家具、兒童服裝監督抽查中,該市生產的產品“不合格產品發現率”超過了50%的警戒線,分別為63.3%和58.6%。
今年以來,廣東省質監局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公告悄然發生了變化,在對生產領域監督抽查質量狀況公告中,不再出現監督抽查合格率,而是采用“不合格產品發現率”(以下簡稱發現率)。從合格率到發現率,表述改變的背后,是質量監管理念的變化。
據廣東省質監局質量監督處處長楊香品介紹,合格率是抽查企業中合格產品企業數量(或批次)占總抽查企業數(或批次)的比例。由于企業規模存在差異,不同企業同一批次的產品基數相差甚遠,特別是整體質量狀況相對穩定的大中型企業,同一批次產品基數遠遠多于整體質量狀況容易波動的小型企業,因此,合格率的表述有時候會與實際產品質量狀況差異甚大。而發現率則是指監督抽查中不合格產品企業數量(或批次)占總抽查企業數(或批次)的比例。換句話說,發現率是通過監督抽查找問題,發現率越高,監督抽查的作用越大,有效性就越大。根據該局規定,當某類產品在監督抽查中發現率超過50%時,便視為有成為區域性質量問題的苗頭,將向當地政府和質監部門發出質量警示,推動當地加強對問題產業的整治。
今年,廣東省質監局對全省家具、兒童服裝監督的抽查發現,不合格產品企業主要集中在東莞。在對東莞30家家具企業的抽查中,有19家生產的名貴硬木家具質量不合格;在抽查29家服裝企業中,有17家生產的兒童服裝質量不合格,若按以往監督抽查公布結果,兩類產品質量合格率分別為36.6%和41.4%;按現在監督抽查表述,兩類產品的不合格發現率分別為63.3%和58.6%。為此,按照產品不合格發現率均超過50%的規定,表明東莞的家具、服裝已出現區域性質量問題的苗頭。該局根據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向東莞市政府和質監部門立即發出質量警示,要求當地加強對家具、服裝行業的整治,防范區域性產品質量問題的發生。
廣東省質監局有關負責人表示,用發現率取代以往合格率,旨在通過監督抽查發現率,提高監督抽查工作的有效性和監督抽查財政經費的使用效率。一方面,將在制定年度監督抽查計劃時,更加突出對風險產業、產品監督抽查計劃的安排,對發現率低且質量穩定的產品,將降低監督抽查頻次,以便實施分類監管。另一方面,為使有限的監督抽查專項經費有效使用,查找出更多的問題產品,發現更多的區域性、行業性質量隱患,監督抽查經費將用在重點行業和關系國計民生的產品上,從而提高地方政府及質監部門查找產品質量問題的主動性和監督抽查工作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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