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稅政策:除了降稅,還應大幅減負
在3月7日中國連鎖經營協會組織的零售業兩會代表供給側改革媒體座談會上,王填表示,隨著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這類產品已由高檔品消費變為必需品消費,成為百姓餐桌的家常菜。
代表們認為,除了稅率過高,企業其他方面的負擔也很重,希望得到改善。
代表們普遍反映,零售企業存貨零星損耗是商品特性,不允許進項抵扣加大了企業經營成本。目前,工業企業的次品、廢品所耗原材料,其對應進項稅可抵扣;但在零售企業,其經營過程中的損耗造成的盤虧,則要企業證明為正常損耗,否則被視作“管理不善”損失而作進項轉出。工業企業和零售企業享受不同待遇,顯失公平。
因此,代表們在議案中建議應根據行業平均損耗作為正常損失,對于正常存貨損失,無需做進項稅轉出,并免除企業的舉證義務;或者是規定按銷售總額的一定比例內為存貨正常損失,無需做進項稅轉出,并免除企業的舉證義務。
代表們還建議取消零售企業自印發票的印制費用;或將卷式發票換成白筒票,由零售企業根據消費者需求打印據實開具發票。據了解,目前自印卷式發票的費用(100份/卷的卷式發票費用為3.5元/卷),比收銀小票的熱敏紙費用(1.65元/卷)高112%,部分地方卷票50份/卷費用4.61元,由于限額以上企業發票用量大,發票費用負擔較重。由于卷筒發票大部分為面向個人消費,不為單位團體認可,造成浪費,且目前國家逐步推行電子發票取代紙質發票。
此外,王填代表建議,對零售業企業不斷增加的研發費用應可用支出進行所得稅前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因為目前眾多實體零售企業將發展O2O作為重中之重。大潤發、步步高、蘇寧、王府井、大商等眾多知名零售企業大力發展線上業務。
為了提升顧客體驗,實體門店還會增加GPS定位、室內地圖、熱點追蹤等技術手段,在支付上和騰訊及阿里巴巴等網絡巨頭合作。這些實務操作都需要企業加大商品管理系統和會員管理系統的研發和投入力度。從連鎖百強企業的研發投資來看,投入少的企業,一年幾百萬,投入多的企業高達上億元。
在大數據和互聯網+時代,零售企業的研發投入與高新技術企業一樣,在持續不斷增加。
事實上,政府部門對此有過政策扶持,但卻將零售業排除在了“優惠”的大門之外。2015年11月2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和科技部聯合下發了《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鼓勵企業開展研究開發活動,規范企業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執行。是同時明確批發和零售業不適用稅前加計扣除。
另外,代表們還建議國家相關部門為連鎖零售企業制定全國通行的、符合行業特點的用電政策,在現有的政策框架下,可以自由選擇執行行業平均電價或峰谷分時電價。
據了解,國務院辦公廳曾發布《關于促進內貿流通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辦發[2014]51號),指出在有條件的地區開展試點,允許商業用戶選擇執行行業平均電價或峰谷分時電價。這些政策的出臺旨在改善營商環境,減輕企業稅費負擔。但在各地的實際執行中,零售企業并未完全享受到政策帶來的真實利益。因為零售行業服務于百姓日常生活的特點,決定了其營業時間只能在便民時間段,即從早上七、八點鐘到晚上九、十點鐘,其中客流最多的時段為早8點-10點以及晚6點-9點,即使營業時間適當縮短,該時段也基本都屬于峰時電價,對零售行業無法有效發揮電價的桿杠作用,整個行業的電費上升,直接影響零售企業的經營效益。
根據行業內主要零售企業的數據,2015年企業經營性利潤率平均為1.1%,其中電費占收入的比例平均為2.7%,如果將電價調整為峰谷平的平均價格,經營性利潤率可提升0.17%,每銷售一個億,即可為企業節省電費17萬。
全面實施營改增,確保所有行業稅負只減不增,應該說這抓住了供給側改革關鍵,只有企業減輕負擔,企業才有可能在新的調控環境中甩掉包袱,實現轉身。我們期待,零售業能迎來更多的減稅降費的支持,助力整個行業應對困境,轉型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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