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協會解釋:拆包裝不影響商品完好
據報道,上周新修改通過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將于明年3月15號起執行。今天,中國消費者協會就新修改的消保法中規定的“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做出解釋。
新修改的消保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經營者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該法同時規定,消費者退貨的商品應當完好。消費者擔心,經營者會以商品開封后難以二次銷售為由拒絕退貨。對于“商品完好”的界定,中國消費者協會秘書長姜天波解釋說,
姜天波:包裝拆了,這個算不算商品完好。我們消費者協會的態度很明確,這就是商品完好。至于說塑料布拆了,只要商品沒有得到損害,可以繼續銷售,就是商品完好。至于說交易平臺、經營者你們認為不屬于商品完好,那你們跟我們消協在處理投訴時有一博。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民法室主任賈東明指出,商品完好主要是商品本身,而并非包裝。
賈東明:商品完好,我個人理解,還是指商品本身完好無損。應該是這個意思。比如說,買了鞋,穿過了,就有磨損了;或者說不小心掉地上摔了,這都不能叫商品完好。但是,拆包裝是必須的,也是必要的,商品拿到手里跟想象的是不是一樣,自然要拆,商品有沒有質量問題,所以拆包裝不能叫商品不完好。
在網上買東西,拿到實物的時候發現跟照片相差很大,這是不少消費者都遇到過的問題。新修改的消保法規定,如果網購時,商品出現問題,消費者可以直接找第三方網絡交易平臺交涉,若不能提供銷售者或者服務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平臺需要先行賠付。
中國消費者協會秘書長姜天波表示,近些年中消協一直在推進“先行賠付”工作。
姜天波:即使說最后找不到經營者,讓中消協來承擔,這種案例也會非常小。從各地消協處理投訴的實際情況看,凡是網絡平臺加入到快速調解平臺的,都會很快得到處理。交易平臺你們大可放心,沒有那么嚴重,消費者在有問題時還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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