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店貨品展示的原則和形式
一、服裝貨品展示的原則
1.醒目化。為了吸引消費者,便于消費者參觀選購,零售賣場應根據服裝的特點靈活選擇服裝的展示部位、展示空間、展示位置、疊放方法等,使顧客一目了然。
2.豐富感。服裝屬于選購商品,消費者在購買時希望有更多的選擇機會,以便對其質量、款式、色彩、價格等認真地比較。在陳列時服裝整齊有序、貨品齊全、豐富,使消費者感到選擇余地大,而且,店里有欣欣向榮的感覺。
3.合理化。根據消費者的心理要求和購物習慣,對于同一品種或同一系列的服裝應在同一區位展示。陳列的高度要適宜,易于消費者觀看感受,提高服裝的能見度和正面視覺效果。
4. 藝術美。服裝的陳列,應在保持服裝獨立美感的前提下,通過藝術造型使服裝巧妙布局,相互輝映,達到整體美的藝術效果。陳列的方法要新穎獨特、構思巧妙,對消費者有一種擋不住的吸引力。講究一定的審美原則,美觀、大方、勻稱、協調,還可以恰如其分運用一些飾品等,充分運用藝術手法展示服裝的美。
5. 說明性。服裝的各種說明資料,如價格,貨號、面料、品牌、產地等,應該全面、真實,便于消費者全面了解商品。
二、服裝貨品展示的形式
1.分類展示。即根據服裝的品種、顏色、規格、檔次等分別陳列。如男裝,我國在規格上有四種體形分類代號表示,可以按照A型、B型、C型、Y型分開展示,每一種型號的服裝又可以按照胸圍、腰圍或身高由小到大排列;再如女裝,可以按照顏色的不同進行展示,黑色系列、白色系列、彩色系列等。
2.背景展示。按一定主題展示服裝,使銷售賣場形成特定的氛圍或情緒。例如結合某一特定節日或事件,集中陳列迎時適銷的服裝,或者根據商品的用途,在一個特定環境中陳列服裝。如在“六.一”兒童節時,集中展示兒童服裝;在春末夏初時,把游泳服裝用品進行專題陳列。店內可以經常變換其展示品以反映季節或特殊事件,有時甚至可以變換店員服裝以配合不同的場面,使每一特殊的主題都能吸引消費者,從而使購物更有樂趣。
3.特寫展示。即通過各種形式,采用烘托對比等手法,突出宣傳陳列一種服裝。服裝公司在推出迎季新款服裝時,常采用特寫陳列的形式,如利用特殊光源照射或擺在明顯位置,突出重點服裝。
4.整體展示。目前一些服裝品牌熱衷于這種展示方法,即不是嚴格地以分組、分類展示商品(如T恤衫、夾克、襯衫、西服等),而是以展示服裝完整的總體效果為主。因此,模特可能穿著搭配適宜的T恤衫、夾克或襯衫和西服,也可以通過不同的展臺進行搭配。消費者喜歡能想象出的整體著裝效果,往往形成連帶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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