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機構大調整 或為注冊制鋪路
從2月份開始,證監會的內部調整就已經在緊鑼密鼓地進行。有接近監管部門的人士透露,機構調整詳細方案及人員名單已經基本確定。“現在的調整應該是向注冊制方向做準備,基本會逐漸淡化發審委的作用。”一家券商投行部負責人在接受本報采訪時表示,目前是證監會政策密集釋放期,變數還很多。
保持延續性
“對我們的工作可能沒有太大影響,因為還是那些人,但是流程可能會發生變化。”上述投行部負責人表示,由于證監會目前“不鼓勵”IPO申報,所以當前的政策調整對投行的工作影響不會太明顯。
今年年初,中央編辦批復了證監會“并四設四”的改革方案,隨后證監會進入細化階段。
所謂“并四”是指發行監管部、創業板發行監管部合并為發行監管部;上市公司監管一部、上市公司監管二部合并為上市公司監管部;期貨監管一部、期貨監管二部合并為期貨監管部;機構監管部、基金監管部合并為證券基金機構監管部。
目前,合并后的發行監管部人員名單已經基本確認。原發行監管部主任劉春旭任主任,原創業板發行監管部主任王宗成任副主任。
劉春旭曾任北京證監局局長、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審核委員會委員,支持減少行政干預,強調加強過程監管和結果追責。
此外,上市公司監管一部、二部,期貨監管一部、二部,機構監管部和基金監管部的合并也正在進行。
“近期密集出臺各種政策,對這種節奏已經有些疲憊了。”他表示,一切等確定下來再說。
證監會此前也曾明確表示,本次證監會機關內設機構調整,總體上保持了機關編制總數不變、內設部門總數不變,與相關部門的關系不變。
轉向功能監管
發行監管部與創業板部合并后,主板和中小板的審核也將放在同一個部門進行。
一處負責主板和中小板的法律審核、二處負責主板和中小板的財務審核、三處負責創業板法律審核、四處負責創業板財務審核、五處和六處分別負責再融資的法律審核和財務審核。
此外,單獨設立審核七處。“之前發行過程中出現了很多問題,可能證監會單獨設立一個部門來負責發行。”上述投行部負責人分析稱。
另一位業內人士對本報表示,之前的主板與中小板審核是分開的,此次合并在一個部門可能是為了適應自主選擇上市地的新變化。在投行業內人士看來,隨著上市門檻的逐步放低,未來主板、中小板和創業板可能會趨同。
事實上,功能型監管正是證監會機構調整的一個基本思路,發行、上市、機構、基金和期貨等部門都是按照功能監管和一事一管的原則進行整合。包括新設立公司債券監管部、創新業務監管部、私募基金監管部、打擊非法證券期貨活動局(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辦公室)。
針對目前發展較快的在產證券化業務,證監會已經決定劃歸公司債券監管部負責,具體監管辦法將在近期發布。
“現在的調整應該是向注冊制方向做準備,基本會逐漸淡化發審委的作用。”上述投行部負責人認為,當前政策層面的改革都會考慮做好信息披露、加強監管,為注冊制做準備。
發審會被認為是新股發行的“黑箱”,日前有接近證監會的人士對記者表示,監管層正在研究將“黑箱”打開,讓陽光照進來,將發審會過程向公眾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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