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人如何與下屬“共舞”
“千難萬難,當店長最難!”這是陽光藥店負責人李然最近的感慨。李然是個敢想敢干的人,平時不茍言笑,對下屬的要求也非常嚴格。為了樹立管理的權威,他非常推崇“鐵腕法則”:凡是工作,必須完成;凡是命令,必須執行;凡是制度,必須推行……就連平時開會,幾乎都是李然一個人的脫口秀,任憑他在臺上口若懸河滔滔不絕,臺下卻是寒鴉一片無人附和。他曾試著讓店員對門店的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然而店員似乎對此興趣不高,他成了名副其實的“一言堂”堂主。在李然的帶領下,藥店慢慢成了一團“漿糊”,沒有了最初的活力和創新精神,管理看似嚴格,經營卻逐日下滑……總部對李然的工作非常不滿,“鐵腕店長”最終遭遇了職場“滑鐵盧”,被召回了總部……
工作中常常有這樣的上司:為了所謂的權威,他們有意“不茍言笑”,不愿和下屬走得過近;工作決策表現得非常自負,好像所有的工作自己都能夠應付自如;他們始終扮演著“一言堂”堂主的角色,每當店員提出不同意見的時候,他們總是一言否決,不知道尊重下屬的發言權……在這種“強勢”的管理文化下,下屬的工作能動性被嚴重制約,創造性也受到壓制,門店成了上司扮演“獨角戲”的舞臺。那么,店長應當如何與下屬“共舞”呢?
福特汽車創始人亨利·福特說:“雇主和員工之間應是伙伴關系,沒有員工也就無所謂老板,沒有員工盡心盡力的工作,老板也賺不到錢。”上下級之間聯系的紐帶,不僅僅是簡單的“管理者”與“被管理者”角色,而是共同的工作目標和個人價值追求。從企業的角度來說,店長和店員都是門店的一部分,沒有高低之分,只是工作分工不同罷了。店長首先應當學會尊重店員,把店員看成是自己的合作伙伴。在有的藥店,管理者總是把下屬看成是“花錢雇來的勞動工具”,把自己的員工“物化”,平時缺少對員工的人性化管理和互動,總是一廂情愿地讓下屬做一個不打折扣的政策執行者。這樣的結果只能是事與愿違,被“物化”的店員不可能拿出全部的激情為你工作。
尊重店員,就是要多傾聽店員的聲音,激發其“參政議政”的激情。對一項工作,即便是你已經“胸有成竹”,向下屬征求一下意見或者在分享了你的意見之后問上一句“你認為怎么樣”,都會讓下屬說出自己的心里話,并產生一種“被重視”的成就感。尊重店員,就是要尊重他們的選擇,店員選擇了來藥店工作,那么幫助他們個人成長就是店長應盡的義務,切不可把店員的成長當成自己給予他們機會的結果,并要求店員不斷地給予回報,這會讓你在人格上不尊重他們,認為他們應該為你工作,或者他們應該全部聽從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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