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國企業集團股權融資和債務融資的稅收差異
跨國企業集團融資戰略是財務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跨國企業集團的融資方式是多樣的,既可以采用跨國股權融資,也可以采用跨國債務融資,還可以采用跨國租賃融資及跨國項目融資等方式。不同的融資渠道和方式之間存在稅收差異,因此集團必須權衡融資成本和融資風險,對各種不同來源和融資方式的稅收影響進行全面分析,以實現集團資金科學、合理的組合與選擇,力爭實現最佳資本結構。
建立全球范圍內的目標資本結構是跨國企業集團籌資活動中的通行做法,即在全球經營范圍內使其加權平均資本成本最小的資本結構,從而使集團價值最大。這種加權平均資本成本的模型表述為:(見附表)
其中,D為負債額;E為權益資本;t為公司所得稅稅率;Ke為權益融資成本;Kd為稅前債務成本。
債務成本與股權成本之和為資本總成本。跨國企業集團的資本成本可能與國內公司有所不同。經常大量借債的跨國企業可能會得到債權人的優惠待遇,從而降低資本成本,大量發行股票和債券也相應減少了發行費用。另外,只要子公司所在國的市場利率相對較低,就能獲得成本更低的資金。而且使用外資并不一定會增加跨國企業的匯率風險,只要子公司創造的收入盡可能地用與借款同樣的貨幣來計價。由于各國經濟彼此獨立,來自不同子公司的組合凈現金流量會表現出較小的變化值,這樣就會減少破產概率,從而降低資本成本。
跨國企業集團融資戰略不僅受母公司或子公司所在國稅收政策的影響,還受其他因素如對股息和利息課征的預提稅、雙邊或多邊國際稅收協定及居住國減除國際重復征稅方法等的影響。跨國企業集團融資方式的選擇也影響公司的應納稅所得額。
跨國企業集團最佳資本結構是建立在全球范圍內所有子公司及母公司資本結構基礎上的,因此應以公司總體資本結構最佳為出發點,建立于公司各自的資本結構,并采取相應措施蛭常監測和調整公司總體的債務比率。各子公司的資本結構既可以與母公司的資本結構相一致,也可以與當地企業資本結構相一致,總的原則是:降低融資成本和融資風險,使集團整體資本結構最佳。
在國際間,如果對利潤分配征收的預提稅但是利用兩國間締約的國際稅收協定降低課稅稅率但在居住國得不到抵免的話,就會導致國際雙重課稅。而借入資本融資方式就不會引起重復課稅。支付方交付給非居民收款方的利息在許多國家要歸入個人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但稅率要低于對利潤分配課征的稅率或免稅。有的國家通過利潤分配的預提稅和公司稅或對特定的所得分配免稅來減輕雙重征稅。由于稅款并不能全部被抵免,借款融資就會有利可圖。
跨國企業集團資本結構分為公司總體資本結構和子公司資本結構。一般來說,任何一個海外子公司的財務狀況都會不同程度地影響其公司總體的經營能力與償債能力,而母公司確定的資本結構策略又影響著子公司的資本結構。實際上,跨國企業集團的債務與股權資本比率到底采取多少為佳并無一定之規,不同國家及不同行業的跨國企業集團,其總體資本結構有很大的差別。一項由國外學者進行的調查研究發現,跨國企業集團的資本結構傾向于按照公司總部所在國家而變化,并且跨國企業集團總體資本結構中債務比率都高于母國的國內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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