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監督管理辦法(草案)》征求公眾意見
《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監督管理辦法(草案)》日前在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上公布,開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
據介紹,按照2011年立法計劃,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職業健康司對《作業場所職業危害申報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形成了《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監督管理辦法(草案)》。
在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過程中,基層安全監管部門和用人單位反映,原來的申報內容過于細膩和繁多,在目前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數量嚴重不足的情況下,多數用人單位難以準確申報,這也在客觀上制約了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工作的開展。
此次修訂改進了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要求。原辦法規定:“作業場所職業危害每年申報一次”,這樣規定的目的是通過用人單位的申報,使安全監管部門及時掌握用人單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最新情況。但在具體實施過程中發現,大多數用人單位的生產經營活動相對穩定,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及用人單位基本情況等在較長時間內不會發生大的變化,每年一次申報只是申報原來的內容。因此,將原來每年一次申報變更為第一次申報后沒有重大變化不再每年申報。
公眾可在2011年11月10日前登錄“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發表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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