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出臺金融改革方案:促使民間借貸陽光化
為了充分發揮民營經濟體制機制和民間資本優勢,規范、引導好民間資本,切實提高地方金融業的發展水平,推進溫州經濟社會轉型發展,溫州市制定了由五大體系、四個區、八項內容構成的金融改革創新行動方案。
五大體系是:探索建立與溫州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金融組織體系、金融市場體系、金融服務體系、金融監管體系和金融風險防范體系。
四個區是:建設溫州地方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民間金融規范發展示范區、中小企業金融服務示范區和農村金融服務先行區。
八項內容是:爭創“溫州國家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制定《溫州國家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區總體方案》。按照先行先試的原則,對市委市政府決策范圍內的改革事項,年內先行組織實施;對省委省政府決策范圍內的事項,爭取省委省政府審批后實施;在此基礎上,盡快向國家上報試驗區總體方案并爭取獲批。
除了深化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全面啟動農村合作金融機構股份制改造、鼓勵和引進全國性金融機構在溫州設立專業機構外,最富有創意的是:開展民間資本管理服務公司試點。這是聚集民間資金,開展資本投資咨詢、資本管理、項目投資等服務的股份有限公司。其資金主要用于對縣轄范圍內的企業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及其項目進行投資。
組建民間借貸登記服務中心。這是為民間借貸雙方提供供求信息匯集與發布、借貸合約公證和登記、交易款項結算、資產評估登記和法律咨詢等綜合服務的機構,目的是促使民間借貸行為陽光化、合法化,引導民間資本合法有序地進入融資、創業活動。年內選擇1個縣(市、區)先行啟動試點工作。
促進股權投資業發展。年內完成溫州人股權投資基金1號首期募集2億元資金。鼓勵發展各類本土股權投資基金,吸引境內外優質的股權投資基金落戶溫州,大力推動股權投資機構集聚和設立,建立溫州人股權投資行業協會,有序引導民間資本進入實體經濟。
建立創新類地方金融組織監管機制。建立溫州市地方金融監管領導小組,進一步加強對創新類地方金融組織的監管,有效防范和處置地方金融風險,培育和發展地方金融業。組建溫州市地方金融監管中心,具體承擔創新類地方金融組織監管和檢查工作,努力在創新類地方金融組織監管機制建設方面走出一條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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