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鰲熱議單邊主義破壞WTO 周小川:世貿組織改革需要誠意 也要有備選方案
“世界貿易組織(WTO)正在陷入一場前所未有的危機,沒有別的更好的詞來描述它的狀態了。”前世貿組織上訴機構首席法官詹姆斯·巴克斯把這場矛頭的危機直指美國總統特朗普,稱特朗普“正竭盡所能地摧毀WTO的法治”。
3月27日,在博鰲亞洲論壇年會的第二天,一場聚焦WTO改革的分論壇火藥味十足,幾乎成了特朗普的批判會。7位演講嘉賓或直言或暗示,紛紛批評特朗普上臺以來對多邊貿易體制造成的破壞。美國前商務部長古鐵雷斯頗為擔憂地問,“如果某個大國決定退出WTO,那么WTO還能運行嗎?”
古鐵雷斯稱,在美國,總有些共和黨人將國際條約視為對國家主權的威脅,無論是對WTO、巴黎協定、TPP,還是對北約,不信任國際組織已經成了一種“時髦”。巴克斯補充道,在美國不光是共和黨,民主黨也有這個問題。“實際上,加入一個國際條約意味著對主權的彰顯而不是削弱。我對特朗普總統的觀點完全無法茍同。”
菲律賓前總統阿羅約在論壇上說,WTO是在全球化的高峰時刻成立的,現在全球化已經進入第三個階段。“過去,美國對于推動全球化態度積極,但現在卻越來越保守,一直沒有兌現多哈承諾。”但她表示,“讓我感到高興的是,中國現在成為了WTO的主要推動者。”
對于推動WTO改革,博鰲亞洲論壇副理事長、前中國央行行長周小川強調,各方對改革的意愿必須是真誠的。“如果一兩個大的經濟體還是堅持采用單邊主義的做法,專注于簽署很多的雙邊自貿協定,把它們作為未來貿易體系中的主要組成部分,那么,世貿組織改革就會遇到很多的挑戰和困難。”
從這個角度來說,周小川指出,“我們必須還需要有第二套、第三套計劃。”周小川說,“如果世貿組織改革不是非常成功的話,我們還需要有一套其他的辦法來支持自由貿易體系并且遏制住保護主義。”
WTO貿易爭端解決機制面臨停擺風險
“WTO正處于一場危機之中,最大的挑戰就是它被邊緣化了。” 中國WTO研究會會長崇泉指出,正是由于“某些國家”的所作所為,WTO的權威性受到嚴重損害。他強調,現在最緊迫的問題就是重振爭端解決機制。
自WTO多哈回合談判陷入停滯以來,貿易爭端解決機制就成為WTO最為權威且有效運轉的部分,而上訴機構作為WTO貿易爭端解決終裁機構,有著“WTO皇冠上的一顆明珠”之稱,重要性不言而喻。
WTO上訴機構通常由7位法官組成,但目前已降至最低數量的3位,對于有利益相關的案件已經無法處理,其中兩位的任期將于今年12月結束。WTO本應盡快完成法官人選的任命,然而,自2017年2月起,美國一直在否決其他成員立即啟動上訴機構成員遴選程序的提議。
對于這一問題的嚴峻性,巴克斯解釋道,到了12月,上訴機構的法官可能就只剩一位——這是一位來自中國的法官。但實際上,危機可能更早就會發生,因為很多法官正面臨健康問題。“如果只剩下兩名法官,那么就會限制到WTO成員上訴的權利。”
因此,巴斯克認為,與其說上訴機構現在需要改革,不如說它更需要更多的支持。“如果我們不增強上訴機構的權威性,有可能會助長特朗普的氣焰。”為此,他呼吁,應該考慮把上訴機構的法官從七名增加到十名;要使他們都是全職而不是兼職;允許法官在第二個任期后繼續連任。
特朗普曾多次公開批評WTO是“災難”、“一向對美國不公平”,他的政府還宣稱,WTO上訴機構的判決,特別是反對美國對抗外國不公平貿易時使用征稅之舉,實屬過度擴張。對于這些指控,巴克斯回應道,“為什么在WTO的164名成員中,只有一名成員覺得上訴機構的法官超過了權限?”他強調,也許上訴機構不完美,但它是在按照規則在權限范圍內工作。
發展中成員特殊和差別待遇原則不容否定
在當天的討論中,有關發展中成員特殊和差別待遇原則的問題引起了嘉賓的熱烈討論。阿羅約強調,在WTO改革進程中,必須意識到各個成員處于不同的歷史發展階段,有不同的政治體制和產業結構,發展中成員特殊和差別待遇原則不容否定。“改革必須讓所有國家都感覺公平,不論大國小國,不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
1月15日,美國向世貿組織提交了一份分析文件,題為《一個無差別的世貿組織:自我認定的發展地位威脅體制相關性》,之后又據此提出一份總理事會決定草案,要求取消一大批發展中成員享受特殊和差別待遇的權利。
作為回應,2月15日,中國、印度、南非和委內瑞拉聯合向世貿組織提交了《惠及發展中成員的特殊和差別待遇對于促進發展和確保包容的持續相關性》的分析文件。此后,又有6個發展中成員聯署了該份文件。
對于這個問題,周小川在論壇上表示,多年來,中國一直保持著發展中國家的身份,不僅為自己的利益說話,也為整個發展中世界仗言,為促進發展中世界的發展做出了自己的貢獻。“我想我們在這一方面將會繼續這么做下去。”
與此同時,周小川也表示,在對WTO規則進行調整的過程中,可能會涉及發展中成員優惠待遇的問題。“我們可以根據具體的情況進行討論,但是我們不能夠忽視的就是,我們還需要幫助許多的低收入國家實現發展,讓它們從全球貿易體系中受益。”
“特殊和差別待遇”是WTO的一個專門術語。中國常駐世貿組織代表張向晨曾用4個“L”概括其內容,即less,減讓(減輕關稅)范圍窄一些;lower,減讓幅度低一些;longer,減讓時間長一些;later,減讓開始晚一些。
“過去,發達國家給自己的農業提供了很多的支持,現在,發展中國家需要在農業上維護自己的利益。”印度工商會聯合會秘書長迪利普·切諾伊說道。張向晨曾經指出,“2016年美國的人均農業補貼分別是中國、巴西、印度的70、176和267倍,因此正像聯合國貿發會議專家說的,在經濟實力不平等的成員間簡單地實行對等市場開放就是一種歧視。”
崇泉坦言,有關發展中成員優惠待遇問題,在WTO改革中是一個非常艱難的議題。對于美國提出的所謂制定發展中國家“畢業”(升級為發達國家而不再享受發展中國家待遇)標準的做法,他認為,這會給WTO改革的談判帶來巨大困難。(編輯:辛靈,如有任何問題或建議請聯系:xinlingfly2007@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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