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地方債8600億加強債務統計和風險預警分析
去年廣東(不含深圳)地方債余額同比略增5%至8600億余元,廣東省財政廳認為債務規模適中、風險可控。從舉債主體看,融資平臺舉債占近三成,風險潛藏,但官方稱其償債能力和資產質量近年有所提升。
6月17日,相關媒體公布《2014年廣東省政府債券信息披露文件》(下稱信披文件),披露相關信息。
信披文件顯示,截至2013年底,廣東(不含深圳)地方政府債務余額8621億元,比審計認定的2012年底余額增長5%。其中,政府負有償還、擔保、救助責任的債務余額,分別為6500億、921億、1200億元,三者比例為75:11:14。
在舉債主體中,融資平臺公司、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占據大頭,三者占總債務余額比重分別為29%、25%、19%。
廣東省財政廳稱,融資平臺公司償債能力近年有所增強:相比2010年,全省融資平臺公司2012年的收入總額和利潤總額,分別增長46.8%和26.3%,平均資產負債率則從65.7%下降到57.9%。
從資金來源看,銀行貸款占66%;供應商應付款占12%,如BT回購、應付工程款等;發行債券占8%;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融資占5%,如信托、基金、融資租賃、銀信政等;剩余9%為其他來源,如政府轉貸債務和專項、企業、個人借款等。
據信披文件所列數據,在已支出的債務資金中,用于市政建設、教科文衛、保障性住房和環境保護等基礎性、公益性項目的支出,占比超過88%。
廣東省財政廳表示,債務資金主要投向基礎設施建設和公益性項目,這不僅較好地保障了地方經濟社會發展所需,推動民生改善和社會事業發展,而且形成了大量優質資產,大多有經營收入作為償債來源。
從未來償還情況看,該省政府性債務期限較長,51%以上債務在2017年之后償還,各年償債比例分布相對較為平穩。
廣東省財政廳表示,經審計認定,全省總債務率為59.41%,遠低于國際控制標準90%-150%的下限,也低于113.41%的全國總債務率;全省地方債規模適中、風險可控。
相比之下,廣東省省本級的地方債情況更顯穩健。
2013年底,廣東省省本級地方債余額1153億元,同比略增5%,其中有75%以上的債務是在2017年之后償還。舉債主體主要是機關和事業單位,二者占總債務余額的比重均為41%,融資平臺舉債僅占8%;從資金來源看,大頭為銀行貸款和發行債券,所占比重分別為72%、21%。
信披文件稱,廣東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地方債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地方債管理制度,明令各地嚴禁違規舉借地方債;不準超規模直接或變相舉債;地方債統一歸口財政部門管理。其他措施包括:建立償債準備金制度,加強債務統計和風險預警分析,以及籌措資金消化債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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