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海洲:市值管理呼喚“兩大護法”
對于A股市場來說,市值管理無疑是一件新生事物。雖然之前市值管理常常被人提及,但真正走向前臺還要得益于去年5月9日國務院下發的《關于進一步促進資本市場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即新“國九條”),新“國九條”明確表示“鼓勵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上市公司的市值管理因此應運而生。
新“國九條”之所以鼓勵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其目的至少有二。其一就是基于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需要。如上市公司的股價跌破發行價、跌破凈資產價,或者股價的過度低迷,投資者的利益就會因此受到損害。其二也是出于保護上市公司本身利益的需要,因為在上述環境下,上市公司的資本運作以及融資行為也都會受到影響。因此,管理層鼓勵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很有必要。
但市值管理顯然被“歪嘴和尚”們“念歪了經”。比如,去年12月19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通報的對包括中科云網、百圓褲業等在內的18只股票涉嫌市場操縱違法違規行為的立案調查,根據張曉軍的介紹,在這些立案調查的股票中,不乏以“市值管理”名義內外勾結、通過上市公司發布選擇性信息配合等新型手段操縱股價的案件。一些機構投資者與上市公司相互勾結,利用上市公司選擇性披露信息拉抬股價。在“市值管理”的名義之下,內幕交易與股價操縱堂而皇之地登上了大雅之堂。
不僅如此,還有的公司把“市值管理”用之于為大股東減持來保駕護航。如去年10月29日,正海磁材與中信證券簽訂了《市值管理服務戰略合作協議》。雙方在平等自愿、互信合作的基礎上締結戰略合作伙伴關系,公司擬引入中信證券作為公司資本運作的合作券商,旨在對公司的戰略規劃與并購思路進行專業梳理,以抓住行業整合機會,促進公司快速,穩健地發展。而在簽訂這一“市值管理協議”的同時,該公司同時還發布了大股東減持計劃:大股東正海集團計劃在2014年11月3日至2015年5月2日的6個月內,通過大宗交易或集中競價方式減持不超過2400萬股,即不超過公司股份總數的10%。用“市值管理”來為大股東減持護航,這是正海磁材的一大“發明”。
市值管理之所以被“歪嘴和尚”們“念歪了經”,究其原因在于市值管理缺少了“兩大護法”的緣故。缺少了“兩大護法”的保駕護航,市值管理就成了一個任人打扮的小姑娘,任憑一些別有用心者根據各自的目的,把市值管理拿出來當槍使。
一是法律法規不完善,導致股市缺少嚴刑峻法。這實際上是中國股市的老問題了。而這個問題也在市值管理方面也體現出來了。很明顯的一點是,就算操縱股價,就算上市公司與機構之間內外勾結,那又怎樣?最終無非是進行一筆小小的罰款而已。投資者才是最終的買單人。也正因如此,所以這才有了操縱股價行為在中國股市的橫行天下,甚至就連市值管理也成了股價操縱行為的代名詞。
二是市值管理目前還沒有一個明確的行為規范,管理層還沒有就此出臺頂層設計、規范邊界未清楚界定,上市公司也只好摸著石頭過河,導致各種亂象叢生。實際上,就目前中國股市的現狀,A股市場只需要推行簡單的市值管理即可。首先,實施市值管理的主體只能是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或者是上市公司高管與員工。而作為第三方的機構投資者(不包括員工持股計劃的管理機構),則不應參與到市值管理中來。因為只要有機構的參與,面對內幕交易與股價操縱帶來的巨大利益誘惑,參與機構想不做出違法違規的事情出來,那都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
其次,進行市值管理的措施,只限于回購與增持。而實施市值管理的時點,則選在上市公司股價破發時,跌破每股凈資產時,以及股票交易長期低迷、股票價值低估時。比如在新股與次新股股價破發時,要求上市公司回購股票,或由大股東增持股票。又如,在上市公司股價跌破凈資產時,由上市公司進行股份回購,或由大股東來增持股票,由員工持股計劃來增持股票。實際上,在目前情況下,上市公司的市值管理能夠做到這些,也就是對投資者利益的很好保護了。
因此,就市值管理來說,目前的當務之急是管理層應盡快拿出一個行為規范出來,對市值管理作出頂層設計,讓上市公司告別盲人摸象狀態。而在此基礎上,則要是盡量完善股市法律法規制度,借當前《證券法》修改之機制訂出一套嚴刑峻法。只有如此,市值管理才不會被念歪了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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