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排隊送禮"凸顯土地官員權力失控
開發商“排隊送禮”凸顯土地官員權力失控——江西國土系統“腐敗群案”的警示
近日,江西省國土資源廳原副廳長陳愛民被景德鎮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而在此之前,江西省國土資源廳另外兩名原副廳長許建斌和李江華同樣因收受巨額賄賂分別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5年和無期徒刑。
4名在職副廳長3人落馬,江西國土系統一年多來共有13名領導干部被檢察機關立案查處……透過這一“腐敗群案”,尤其是南昌市國土局原局長周宏偉一案中房地產開發商“排隊送禮”等細節,充分暴露出國土資源管理權過度集中、權力監管嚴重缺失等問題。
昔日“政壇明星”淪為土地巨貪
47歲的李江華曾被看成是江西省的“政壇明星”。他不僅擁有博士頭銜,更因10年前就從副處直接破格提拔為副廳,成為江西省當時最年輕的副廳級干部。
然而,今年4月16日,隨著江西省新余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紙判決,李江華被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讓這名“明星官員”的政治生涯徹底劃上了句號。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3年至2009年,李江華在擔任江西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7年時間內,利用分管土地規劃、地籍、土地利用等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24人的賄賂財物共計人民幣574.4萬余元。
至案發時,李江華除了單位分配的房子外,還在北京、海口、南昌等地擁有多處房產,在查獲的大量贓物中,有金磚金條、高檔首飾、名貴字畫瓷器、名貴相機等,僅高檔酒就有200多瓶。
42歲的許建斌同樣擁有博士頭銜,2003年作為“博士服務團”成員,從國土資源部整理中心副處長任上下派到江西省上饒市掛職,任市長助理。由于政績突出,許建斌于2007年8月調任江西省國土資源廳任副廳長。
無論是在國土資源部、上饒市還是在江西省國土資源廳任職時,許建斌的職權始終與國土資源管理緊密相連。2002年至2009年,許建斌多次收受設計院、建筑企業、拍賣公司等單位及個人賄賂。其中,僅索取、收受北京方地設計院、北京農發設計院院長薛某的財物就達人民幣145萬余元,甚至主動要求一企業老板為其購買價值50多萬元的寶馬轎車,外加20多萬元的停車位。江西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許建斌共受賄221萬余元。
3名落馬副廳長暴露的腐敗問題中,雖然有些是在地方任黨政領導時所為,但在國土管理環節引發的腐敗占大多數。例如,陳愛民在擔任鷹潭市委常委、貴溪市委書記和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期間,累計收受賄賂達200余萬元。其中,為幫助一名房地產公司老板獲得土地,陳愛民不惜違反土地轉讓必須掛牌出讓的規定,即使在上級管理部門明確要求糾正的情況下,仍要政府為老板墊付土地出讓金,使其低價獲取土地。
在查辦江西省國土資源廳3名原副廳長案件的過程中,江西省紀檢監察機關通過“抓系統、系統抓”的辦法,深挖細查,又嚴肅查處了省、市、縣國土資源系統一批違法違紀案件。據江西省人民檢察院公布的數據顯示,2009年全省共立案偵查國土系統受賄案件13件13人。
而2006年以來,江西全省11個設區市國土資源局有4名正副局長、縣(市、區)國土資源局有29名正副局長被查處。其中,南昌市國土資源局原局長周宏偉、南昌縣國土資源局原局長何學鋒等一批手握大權的土地官員均赫然在列。
“排隊送禮”背后的權力尋租
記者在采訪中發現,受到土地官員手握行政審批、執法、大額度資金的管理和支配等巨大權力的吸引,江西查處的一系列國土腐敗官員背后,房地產商的身影總是相伴相隨。
“土地爺”們手中的重權,無疑是行賄者趨之若鶩的最大動因,這在南昌市國土資源局原局長周宏偉一案中顯現得尤為典型。據查辦此案的撫州市人民檢察院透露,周宏偉收受他人賄賂大多發生在節假日前后,一些地產商老板打著春節拜年的名義,排著隊向周宏偉送禮,辦案人員搜查其辦公室發現,房間內堆放的名貴禮品琳瑯滿目,僅用于裝錢的信封就有40多個,共計300多萬元。其中,在現場搜查出的幾個大信封中,每個都裝著幾萬元。
“送禮的人太多,有的放下就走了,連人都不認識,根本記不清哪筆錢是誰送的。”周宏偉在接受辦案人員審訊時交代。
撫州市人民檢察院的辦案人員認為,房地產開發商們的目的一致,都是為了在土地出讓中得到實惠,或在置換土地、辦理土地證等方面占得先機。
作為“回報”,在累計收受他人賄賂財物579萬余元之后,周宏偉在土地過戶、土地證辦理、增加容積率等方面,為開發商們提供了種種“便利”。
接連不斷的金錢誘惑導致手中的權力失控,成為周宏偉等腐敗土地官員們的共同特征。
周宏偉在《悔罪書》中這樣剖析自己的犯罪原因:“‘有錢能使鬼推磨’‘金錢和財富是實現自我價值的最好體現’等錯誤觀念腐蝕了自己的思想和靈魂。在日常生活中,經常與大款、老板打交道,為尋求我的幫助,一些大款、老板一擲千金,不惜十幾萬、幾十萬甚至上百萬地送給好處,一旦經受不住這樣的考驗,就會走向犯罪深淵。我就是他們的犧牲品。”
“土地資源、房地產等背后的巨大利益,讓各種權力交織其中,更讓監督環節形同虛設。”江西師范大學政法學院法律系主任顏三忠認為,由于土地供給權由各級政府所轄的國土部門所壟斷,而部門權力又集中在主要官員手中,這種既不透明,又難以受到監督的公共權力為尋租留下了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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