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與風險同在:服裝企業如何安全“走出去”
5月中旬開始,發生在越南的反華抗議活動蔓延至全國,甚至演變成暴力沖突,導致多名中國員工死傷,上千家大陸與臺資工廠受損。雖然在中方交涉之后,越南總理阮晉勇表示愿意補償,但我們能從這次事件中學到什么、“走出去”的中國企業如何更安全,仍然是值得思考和關注的問題。
“事前安排為主,事后措施為輔,進一步完善海外投資保護體系”。近日,商務部研究院研究員梅新育在民間智庫民兵茶館組織的座談會上如此表示。
數據顯示,截至今年4月底,我國累計非金融類對外直接投資5514億美元(折合33789億元人民幣)。中國已經成為全世界名列前茅的對外直接投資大國,建立海外投資保護體系對中國而言越來越重要。
梅新育建議,企業在投資之前,應當選擇合適的投資地區和投資形式,根據風險情況預測撤離難易程度,并盡量選擇安全系數高的投資領域。這首先需要準確判斷不同國家和地區經濟、政治風險的高低,然后進行相應的布局。對于高投資風險地區的油氣勘探開采等重資產投資領域,少些股權介入;對于低投資風險地區或者運輸、銷售等容易撤離的輕資產投資領域則可以增加股權介入。
北大商業評論首席編輯鮑迪克在座談會上補充建議,在企業開展海外投資之后,應注重本土化經營。比如在招工、納稅,甚至企業形象標識系統等方面,都應更加注重本土化,對企業形象去“中國化標簽”。
此外,梅新育呼吁,更多的海外投資企業應該更好地認識保險的作用。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應當為更多的中國企業提供海外投資政治性風險保證服務。
一旦利益受損,企業可以及時獲得索賠,保證業務盡快恢復正常運營;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則取得代位求償權,依靠國家力量向東道國索賠,相比企業個體去索賠更為容易。
在國家層面,梅新育建議,主管部門應把重點放在事前工作上,事后則積極保護本國企業利益,保證“該賠償的賠償,該嚴懲的嚴懲”。具體而言,事前安排可以分為三方面:一是不出風頭,保證企業低調出海;二是建立投資保護協定,并對各國風險及時覺察和預警;三是為企業廣交朋友搭建平臺。
“不管遇到哪些風險,企業家都不應當喪失冒險精神。”鮑迪克表示。某種程度上,商業與風險同在,尤其海外投資,冒險精神是一個社會開拓進取的重要象征。不過,在戰略上藐視風險的同時,在戰術上要重視規避和應對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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