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者要重視信用風險
信用風險是當下市場經濟環境中,在以信用關系規定的交易過程中,交易的一方不能履行其承諾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可能性。美國為改善“投資者對美國資本市場的信心”,通過了《薩班斯法案》,意指“公眾公司會計改革與投資者保護 法案”。法案的第一句話就是“遵守證券法律以提高公司披露的準確性和可靠性,從而保護投資者及其他目的。”
財務報告及信息披露所產生的信用風險是指企業財務報告是否真實、準確、完整,是否存在虛假記載,以及表外事項及信息披露是否真實、及時、有無誤導性陳述、有無重大遺漏和未按規定及時披露所導致損失的財務信用風險。財務報告及信息披露包含了編制風險和披露風險。編制風險包括報表編制前期準備工作不充分,結賬程序不完整或缺乏控制,可能導致會計記賬差錯;納入合并報表的范圍不準確、調整事項或合并事項不完整,可能導致財務報告信息不真實、不完整等風險。披露風險包括披露程序不當,企業內部未經過適當的審批程序導致信息披露嚴重失真、不相關、不及時等風險。財務報告既是企業對自身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情況的全面總結,也是會計信息使用者了解企業財務會計信息的重要渠道。但財務報告本身有其局限性,如只能反映企業過去的經營情況和資金變動,不能全面反映企業的價值,所以表外信息披露也是了解企業經營情況的重要組成部分。
從國企到跨國公司,從清華總裁班講師到民營企業財務總監,趙淑杰接觸到世界各地的工作伙伴,多元化的文化交織讓她對財務管理有了別樣的理解。《薩班斯法案》的內控體系無論在任何形式的企業里都不可缺失。它為企業的風險管理構建了一道堅固的大堤壩,這對國內民營企業而言是更加不可回避的課題。趙淑杰認為民營企業的股東授權與制約機制需要改進,這對于企業的信用風險防范機制尤為重要。
自2008年美國次貸危機以來,如何積極推進以新資本協議為核心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也在考驗中國國內企業的風險治理組織架構是否健全,資本、風險、收益相平衡的運行機制是否完善。“三會一層”公司治理機制運轉順暢,明確了董事會、監事會、股東會和高管層的風險管理責任,有利于監督機制的完善。而中國企業對資本、風險、收益相平衡的風險管理流程的運行與執行也不應有絲毫懈怠。身處市場經濟和國內外環境不容樂觀的時代里,記錄風險的變化,并不是一勞永逸的事情。如果想切實地預測掌控風險,每隔一段時間就要做一下風險記錄。不斷更新風險評估,才能跟得上風險的腳步。身在民營企業的趙淑杰期待中國民營企業的風險管理,能善于向優質的國有企業和跨國公司學習,搭建起適合自己的公司治理架構,摸索出符合公司自身的治理機制,逐步使其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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