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理小知識:如何才能寫好監理公文
監理公文的主要類別包括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月報、周報、會議紀要;監理通知、工作聯系單;監理日記、監理日志、旁站記錄;監理報告、監理工作總結、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匯報材料、PPT匯報材料;函。
其他如開工令、復工令、工程暫停令和工程款支付證書等在GB/T 50319-2013《建設工程監理規范》中規定有專用表式,只要總監理工程師按要求認真填寫即可,不需要監理工程師起草或參與編寫,因此在本文中不一一詳述。
監理公文最低的目的是要做到讓閱覽者明白作者表述的事件和觀點,明白作者的意圖,并且不產生歧義。
監理公文一般有一定的時效性,特別是涉及到安全隱患的監理通知、工作聯系單等有明顯時間要求的公文,如果超過時限,就會耽誤工作,甚至造成損失。因此,寫作必須及時、審定和發文必須迅速,以保證公文盡快處理、盡快傳遞。
監理公文應遵守的基本寫作規律監理公文一般應采用議論文的文體,從內容的邏輯關系來分析,采用“總論—分論—總論”式論述結構,或者說“提出問題—分析問題—結論”這樣的三段論比較適宜。當然,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有比較成熟的格式,監理日記、監理日志也有具體的要求,不必拘泥于議論文的結構形式。
監理公文行文要求結構嚴謹、自然、清晰。正文一般分開篇、主體、結尾三部分,開篇要明意,簡述發文依據和理由或者目的、結論;主體表述主要內容,把情況、問題、要求闡述清楚,內容較多的,可分段寫,或用序數表明項目,要講條理,注重邏輯關系,同類事情歸集在一起;結尾或請求批復,或要求執行,或提出希望,首尾呼應,結束全文。如有必要,還可附件、附表、附照片。
監理公文必須使用規范的書面語言,特別是要使用專業術語,例如“電纜敷設”、“模板拆除”、“見證取樣”等。不得使用口語、方言或俗語,例如:有些監理工程師圖省事常常將“澆筑混凝土”或“澆灌混凝土”寫作“打灰”,是不符合書面語言的要求的。
監理公文在遣詞造句方面必須字斟句酌,例如“宜”、“應”、“需”、“必須”等詞語就必須仔細區分其用法。監理公文必須做到字、詞、句準確通順,主語、謂語、賓語完整,單句、復句分清,段落、層次分明,標點符號使用無誤。特別要注意不出現錯別字,例如:“為”經常被寫作“未”,“部”經常被寫作“不”,導致語意改變,這種現象主要是寫作人員用拼音打字后未認真檢查出現的錯誤。有些人對“既”和“即”的意義分辨不清,需要加強學習,提高對語言文字的駕馭能力。
監理公文的語言風格應是高度概括,簡潔凝煉、嚴肅認真、不說廢話。公文寫作不同于文學創作,只要能將問題或觀點說明即可,不必長篇大論或引發聯想、感慨。要注重事實、注重數據、注重依據,分析要客觀、符合實際情況,就事論事,一般不使用形容詞,不添加感情色彩,特別要注意不得進行人身攻擊。例如有的監理日志中有這樣的語句“監理人員指出后,某某不但不聽,反而繼續違章作業,真是讓人氣憤!”這樣的寫法頗為不妥。
監理公文寫作完成后應認真檢查:文體是否得當;內容是否切題并符合法律、法規、規范的要求;材料是否具體、真實;行文是否合乎語法和邏輯;文字和標點符號、序號是否規范;標題、主抄送單位、附件等是否存在問題;對于不同的級別關系、行文方向,語氣是否恰當;發文編號是否編排合理;排版是否美觀大方;是否按規范使用印章。一般情況下,總監都應對項目監理機構的對外發文進行檢查把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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