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可休“孝老假”,不能看起來很美
北京市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北京市“十三五”時期老齡事業發展規劃》,規劃提出北京將打造“老年友好型城市”,鼓勵用人單位給予員工“孝老假”。以政府規劃的形式明確員工可享“孝老假”,開全國之先河,此舉值得贊賞和期待。
每個人都應該有擔當,肩負起責任,對工作、對家庭、對親人、對朋友都要負起自己應有的責任。社會學家戴維斯說:“放棄了自己對社會的責任,就意味著放棄了自己更好的生存機會。”實際上,人只有擔負起這樣或那樣的責任,他才能對自己的行為有所約束,有所發展。而責任感的形成,得首先從“孝”開始培養。
在我們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齊心協力奔向中國夢的路上,是否有放慢腳步來關注一下我們家里的老人?他們有的獨守家鄉,望子盼女回家共敘天倫;有的七老八十,還在不停勞作;有的承擔著照顧撫養孫輩的重任,“哺育”著下一代。中國特有的國情,加之老齡化趨勢的加強,老年人的這一境況,將較長時間存在著。其實,相當一部分在外打拼生活的年輕人或中年人,并非不想常回家看看以盡孝道,因為他們“心有余而力不足”,因工作關系難以抽身回家。
也許,不少人將此歸咎于用人單位的冷血。誠然,許多用人單位為了追求效益的最大化,總是快馬加鞭要求員工不斷工作著,有的甚至讓員工無休止的加班加點,致使員工身心俱疲。為了能讓員工抽點時間回家看看老人,不少人希望從政府層面出臺文件,或者人大專門立法,迫使用人單位關愛員工、履行社會責任。
《北京市“十三五”時期老齡事業發展規劃》提出,鼓勵用人單位給予員工“孝老假”,但對于“孝老假”怎么休、假期薪水如何計算等沒有規定。所以,北京鼓勵用人單位給予員工“孝老假”,可能看起來很美,現實中難以落實。
這并非杞人憂天。按照國務院1981年的規定,機關事業單位已婚職工,每4年可以享受20天探望父母的假期。加上探親來回的“路程假”,探親假總共有24天。新京報記者去年曾隨機選取20位來自北京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對其進行了一次小調查。其中8人表示,沒聽說單位有探親假;而20人中,休過探親假的只有5人。究其原因,除了工作太多、領導不批之外,員工不休探親假的主要原因是影響收入。雖然國家規定,探親假期間不扣工資,但不扣的工資僅為基本工資,大部分績效工資會被扣。
北京市鼓勵用人單位給予員工“孝老假”,怎樣將政府對勞動者以及其家人的這一人文關懷落到實處,可能還要出臺相應的實施細則,尤其是激勵性措施,讓用人單位覺得給員工放“孝老假”真的很劃算。

2、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表明證實其描述或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3、若因版權等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絡,請在30日內聯系我們,電話:0755-32905944,或者聯系電子郵件: 434489116@qq.com ,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
4、在本網發表評論者責任自負。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發言請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