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商平臺該不該賠償網購假貨
據央視調查,亞馬遜和當當部分化妝品并非來自官方渠道,而當當和亞馬遜出售的雅詩蘭黛一款化妝品被鑒定為假貨。北京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會常務副會長邱寶昌表示,網購平臺,如果明知或者應知它銷售的商品是虛假的,不采取措施去屏蔽,那要承擔連帶的責任。虛假承諾、虛假宣傳是欺詐消費者,平臺有連帶責任,原來是退一賠一,現在是退一賠三。不足500元按500元算。
網購遇假貨,電商平臺該不該賠償?
賠償是贏得信賴的代價
平臺應該賠償,即便第三方銷售假貨平臺不知,平臺也應做出賠償,這是對消費者的賠償,是贏得信賴需要付出的代價。這部分賠償是應該有的,而平臺為了自己的權益,也可以對第三方做出處罰,以彌補自己的損失并對第三方的不法行為進行打擊。(時評聊吧網友:化雪辰)
平臺賠償有利于社會誠信建設
俗話說:人無誠信不立,業無誠信不興。標注的是正品行貨,買到的卻是假冒偽劣,不僅消費者心情不爽,商家的信用更是一敗而光,長此下去,誠信社會建設更是遙遙無期?因此,從這個角度來說,對電商罰款無須任何討論。(文/吳俊)
甄別商品真假是電商的責任
網站作為電商平臺,應該對電商商家作出一定的篩選,不能為了賺取名氣和流量,什么樣的商家都接收,這對消費者是個陷阱,對網站也是自毀。如果僅僅拿自己是個平臺不知情叫冤,那么,電商的公平公正跑到哪里去了?甄別商品的真假,這是網站對消費者負責任,更是給自身的誠信加分。(時評聊吧網友:雪山無塵)
更應查處假貨背后的利益鏈
網購遇到假貨,電商作為平臺供應方,是監管失職。我們知道,電商產品入庫是需要簽訂一項合作協議的,有些電商平臺往往為了吸引更多的商戶,在把關上或者叫門檻上設置一個比較有偏向性的小門,假貨之所以能登上“電商之堂”,還是背后利益貓膩在作祟。消費者網購遇到假貨,首先商戶是必須賠償的,電商也必須為產品質量認證不嚴付出一定比例的賠償,這樣才能更好的讓電商行業發展進入良性的軌道中去,而不會造成假貨泛濫。因此要真正保護消費者權益,把賠償當成一種罰款,未嘗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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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貨難監管不是不監管的理由
困難從來不是不作為的借口,如果電商對于發現假貨的商鋪加大處罰力度,比如立刻封店,扣除保證金,等等方式,這些賣假貨的店不會這樣暢行無阻,現在隨便打開一個電商平臺,幾乎每一個賣家都敢保證自己是專柜正品,叫囂著你去專柜驗貨,假一賠十,可是真正你拿到專柜去,專柜憑什么給你驗貨呢?這些賣假貨的店鋪就靠著“沒有證據”繼續橫行,網店賺了錢,電商平臺省了事,可最終侵害的是消費者的權益。(時評聊吧網友:番棋無妙棋)
有假貨才會有賣假貨的電商
品類多的電商,尤其不在自營狀態下,要避免出現假貨很難,這個靠法律約束都沒什么用,因為畢竟是最后的消費環節。真正起作用的的上游,是生產環節,生產上不出現就沒事,可是不生產假貨又不可能,這又很矛盾。(時評聊吧網友:煙花下的未了情)
平臺不可能檢查每一家電商的商品
商場也不能保證自己的柜臺不出假貨,我們在商場中買到假貨,也只是去找那個柜臺的售貨員要求賠償。電商平臺也一樣,他可以做到核查銷售商身份再進駐,可是不可能給每一件商品都做檢查,他提供的只是一個平臺。當然,如果能嚴肅處理幾個在網店中公然賣假貨的商鋪,相信這樣的現象會少一些。(時評聊吧網友:卡芒baby黑喂狗)
網站只承擔監督義務
如果網站盡到應盡的義務,可以不用賠償。從合同法的角度而言,與消費者訂立買賣合同的是具體的商鋪,與網站之間沒有民事上的買賣合同關系,網站只承擔監督義務。例如假貨也出具了一系列的憑證,網站只進行形式審查,并不進行實質審查,如果這樣也要網站賠償,網站也太虧了。(時評聊吧網友:凡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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