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輪醫療服務價格調整試點來臨 宏觀管理下宏觀價格不再“打補丁”
8月31日晚間,國家醫保局、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八個部門聯合發布關于《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試點方案》(下稱《試點方案》)指出,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是推進醫療保障和醫療服務高質量協同發展的重要舉措,通過3至5年的試點,探索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經驗。到2025年,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試點經驗向全國推廣,分類管理、醫院參與、科學確定、動態調整的醫療服務價格機制成熟定型,價格杠桿功能得到充分發揮。
首都醫科大學國家醫療保障研究院醫藥價格和招標采購研究室主任蔣昌松提到,本次價改方案,也可以認為是歷史的延續和順應,2016年,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國家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同樣發布過《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意見》。此次調整的思路與5年前有不同,總體方針變為“宏觀管理、分類定價、動態調整、規范項目、監測考核”的新機制、新思路。
醫療服務價格是重要的民生價格,涉及14億人民群眾,787萬醫務人員,5萬多醫療機構的龐大主體,涉及每年數萬億的利益規模。隨著醫改持續深入和形勢變化發展,醫療服務價格管理也隨之發生深刻變化。國家醫保局相關負責人指出,《試點方案》結合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的總體設計,提出了動態調整機制的升級版,既是歷史任務的延續,也有站在新起點上創新優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將是一個循序漸進、以點帶面、久久為功的過程。
9月1日,上海市衛生和健康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金春林在接受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采訪時表示,醫療服務價格涉及的利益主體多、情況復雜,《試點方案》提出在宏觀管理下做出醫療服務的宏觀價格,就不再是只順向延續現有做法,單純圍繞項目及成本加減,而是要綜合考慮醫院的績效管理、醫生薪酬制度、醫療服務質量技術特征等。
不再“加加減減”
從2016年開始,各地配合取消藥品和醫用耗材加成、控制公立醫院藥耗采購成本,穩妥有序地進行了多輪醫療服務價格調整和優化,對推動公立醫院補償機制轉軌、促進醫療技術進步、支持醫療事業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
但值得注意的是,醫療服務價格形成機制仍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宏觀管理較薄弱、杠桿功能不充分、協同配套有待強化等,亟需抓住國家推動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規范醫療行為促進合理醫療檢查,以及實施藥品耗材集中帶量采購等有利時機,通過改革加以解決。
國家醫保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稱,近年來,各地配合取消藥品和醫用耗材加成、實行集中帶量采購等工作,穩妥有序地調整了多輪醫療服務價格,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醫療服務價格優化。隨著醫改持續深入和形勢變化發展,醫療服務價格管理不能只順向延續現有做法,圍繞項目數量和價格水平加加減減。
實際上,公立醫院高質量發展、人口老齡化、宏觀調節不足等方面都要求對目前現有的醫療服務價格進行系統性的調整。
近十年來我國公立醫院迅速發展,公立醫院醫療收入以及流向公立醫院的醫保資金、財政補助保持了年均兩位數的高速增長。醫療資源的極大豐富,為緩解人民群眾看病就醫負擔作出積極貢獻。今后,公立醫院的發展方式將從規模擴張轉向提質增效,對增加公立醫院精細化管理、優化醫療收入結構、提高效率和節約費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其次是要積極應對醫療保障水平可持續性面臨的新挑戰。人口老齡化已成為今后一段時期我國的基本國情,老年人口上升比例較快,總和生育率下降,出生人口數量走低,加之疾病譜變化、消費層次上升等因素影響,醫保籌資和支出面臨多重挑戰,需要更好發揮價格杠桿功能,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保障群眾獲得高質量、有效率、能負擔的醫療服務。
一位西安三甲醫院腫瘤外科主任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指出,以往的調整只是根據成本等調整,醫生的考核很多時候像流水作業的計件工,醫生醫療水平質量的體現部分并不多。
實際中也確實存在一些問題及短板,比如醫療服務價格管理偏重微觀定調價,宏觀調節不足,杠桿作用有待強化;醫院和醫生等專業群體參與定調價的程度不高,價格反映技術勞務價值還不充分;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拆分過細、區域間差異大,與臨床實踐和患者感受存在偏差;醫療服務價格機制與醫務人員薪酬、財政投入補償等機制缺乏有效銜接,綜合效應不足。需要醫療服務價格同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緊密關聯,在疏導深層次機制性矛盾上發力。
為此,國家醫保局指出,需要進一步明確動態調整的啟動條件、約束條件和觸發機制,通過“指標體系+定期評估”實現制度閉環,使宏觀管理更好地指導微觀調價,微觀調價更好地服務宏觀管理。二是對于通用型項目和復雜型項目調價建立了有區別的動態調整機制,讓通用型項目的觸發機制更簡明,價格走勢更平穩,讓復雜型項目的觸發機制更靈敏,在可控范圍內,突出重點、小步快走、輪動調整。三是對于配合重大改革任務、重大公共衛生事件、疏導突出價格矛盾等開展價格專項調整的情況,允許靈活選擇調價窗口。
“橋歸橋,路歸路”
在醫療服務價格改革中,集中帶量采購一直是關注的焦點。一些媒體把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解讀為給藥品耗材集中帶量采購改革“打補丁”,把后者擠掉的不合理收入通過醫療服務漲價找補回來,變相實現醫藥費用平移、轉換和騰挪的問題。
國家醫保局相關負責人指出,這種解讀是不準確的。集中帶量采購為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創造了有利時機,但在具體推進上還是要“橋歸橋、路歸路”。“集中帶量采購為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創造了有利時機,藥品耗材集中帶量采購等改革,把價格降下來了,老百姓負擔減輕了,也為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創造了條件。”
具體來說,集中帶量采購針對藥品耗材“帶金銷售”,目的是凈化市場環境、擠干價格水分,減輕人民群眾的不合理負擔;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是針對自身存在的短板,目的在于構建更加科學合理的價格機制,更好地發揮杠桿功能。集采降價降費減輕了老百姓的負擔,為醫療服務價格贏得了改革的窗口,但兩項改革各有各的內在邏輯,不是靠降價漲價進行醫藥費用平移、轉換和騰挪,不能成為簡單的“蹺蹺板”關系。
金春林指出,在集中采購制度推行下,公立醫院通過耗材和藥品等渠道進行補償的空間被逐漸壓縮。而我國公立醫院財政補助收入在公立醫院補償中占比仍較小,2016年為總收入的9.5%。因此,醫療服務價格成為我國公立醫院補償機制改革的重要支撐,缺乏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成為制約當前改革的瓶頸。
實際上,目前醫療服務價格承擔的具體任務已經變化。2015年-2019年,各地配合取消藥品和醫用耗材加成,同步調整了醫療服務價格。取消藥品耗材加成減少了公立醫院在舊機制下維持正常運轉所需的合法收入,將相應的空間直接用于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是配合完成公立醫院補償機制轉軌。進入新階段后,公立醫院已經全面實施藥品耗材“零差率”銷售,集采降價節省公立醫院采購成本,由此騰出的醫藥費用空間,首先要向人民群眾釋放改革紅利,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
國家醫保局相關負責人也指出,從調研的情況看,各地近兩年重點提高技術勞務為主的診察、手術、護理、中醫類服務價格。近期發布的一些專業調查報告也顯示,公立醫院年均現金薪酬已經高于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關于廣大醫務人員關心的如何更好地體現技術勞務價值,需要醫療服務價格改革和公立醫院薪酬制度改革加強協同,合理確定公立醫院薪酬水平和分配機制,要把改革紅利傳導到廣大醫務人員身上,也要避免將醫務人員薪酬與項目價格、創收能力直接掛鉤。
金春林指出,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不是單純的定價調價問題,不是用單邊漲價來代替改革,要從宏觀管理的角度來制定醫療服務價格。“這涉及醫院的管理方面,包括績效管理、醫務人員薪酬改革,具體醫療服務項目的規范等情況。”
對于未來醫療服務價格漲降的問題,金春林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指出,兩者都有可能,需要綜合多種因素考量。
天風證券分析師楊松也認為,價格改革方向,應該會有升有降,但預計以升為主。根據價格分類形成機制,對通用型醫療服務,政府要把價格基準管住管好,對于復雜型醫療服務,定調價將更靈活、更有針對性,更好體現技術勞務價值,把改革紅利傳導到廣大醫務人員身上。從地方實踐看,根據云南省2021年公示的《云南省2021年省級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調整方案》,云南省共調增項目1113項,平均增幅36.4%;調減項目187項,平均降幅20.1%。整體而言,目前醫療服務價格大多制定時間較為久遠,預計未來調整將以升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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