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境外國資監管辦法頒布 境外國資監管加強
經過多年醞釀,國資委昨日正式頒布《中央企業境外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簡稱《境外資產監管辦法》)和《中央企業境外國有產權管理暫行辦法》(簡稱《境外產權管理辦法》)。這標志著監管部門開始規范對4萬億龐大央企海外資產的監管。
定期開展境外企業抽查審計
兩辦法將于7月1日正式執行?!毒惩赓Y產監管辦法》明確:國資委要組織開展中央企業境外國有資產產權登記、資產統計、清產核資、資產評估和績效評價等基礎管理工作;首度明確將境外企業納入中央企業業績考核和績效評價范圍,定期組織開展境外企業抽查審計。中央企業應明確外派人員工資薪酬等。
據了解,在改革開放早期,一些國有企業對外以民間投資的形式,由高管人員代持國有股份,這也往往成為國有資產流失的渠道。《境外產權管理辦法》明確,“境外企業注冊地相關法律規定須以個人名義持有的,應當統一由中央企業依據有關規定決定或者批準,依法辦理委托出資等保全國有產權的法律手續,并以書面形式報告國資委。”
海外7宗罪將被追究責任
昨日,國資委公布了境外企業出現7大情形就將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如違規出借銀行賬戶;越權或違規進行投資、調度和使用資金、處置資產;內控防范存在嚴重缺陷;有賬外業務和賬外資產;通過不正當交易轉移利潤;挪用或者截留應繳收益;未按本規定及時報告重大事項等。
值得注意的是,這兩個《辦法》并沒有對海外國有資產流失后應做哪些具體處罰做出說明,國資委有關人士表示,央企境外資產流失也將按照《中央企業資產損失責任追究暫行辦法》處理。
背景
央企頻現海外虧損
據國資委統計,截至2009年底,共有108戶央企投資涉及境外單位5901戶,央企境外資產超過4萬億元,當年利潤占央企利潤總額的37.7%。
但近年來央企海外虧損問題頻傳,如中航油燃油套期保值巨虧5.5億美元、去年中鐵建在沙特項目預虧41億元等。
2010年,國資委下發了《關于中央企業清理規范境外投資中個人代持產權有關問題的通知》。國資委副主任邵寧曾表示,國資委看待企業境外虧損與國內虧損是一樣的。從制度上講,要查明原因,明確并且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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