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O、總裁、董事長之間的區別?
CEO,這三個公司領導者的稱謂不僅僅是文字游戲,它包涵了企業管理制度的基礎,與其說是權力的基礎,還不如說是義務的基礎。如果權力變成了一種享受,甚至連權力擁有者的稱謂都變成了一種享受,那真是糟糕透頂。
董事長的英文是Chairman(準確的說是Chairman of the Board),總裁是President,首席執行官是Chief Executive Officer,這是眾人皆知的。但媒體并沒有意識到這三個稱謂的微妙差異,經常把President譯成董事長或首席執行官,CEO有時候又被譯成總裁,情況十分混亂。
Chairman這個職務可能是現代公司管理層最早確定的職務之一,因為它是股東利益的最高代表,理論上講是公司管理層所有權力的來源。President和CEO都由Chairman任命,董事會只能由Chairman召集,非例行的股東大會一般也只能由Chairman召集(或者由股東聯名呼吁召集,這要看公司章程)。既然President和CEO都是由Chairman任命的,理論上講Chairman也可以隨時解除他們的職務;不僅如此,Chairman可以隨時解除任何人的職務,除了董事(Member of the Board)和監事(Member of the Board of Supervisors),因為董事和監事不是公司雇員,而是公司的主人和仲裁人。因此我們常常看到一位弄砸了許多事情的CEO被罷免,卻依然保留董事職務;即使他沒有多少股份,仁慈的股東往往也會允許他在董事會繼續呆下去。
董事會不是一個行政機構,而是一個立法性質的委員會,這就決定了董事長和董事們之間沒有真正的上下級關系。一位強大的Chairman可能擁有真正的生殺大權,這種大權有時候來自他掌握的多數股份,有時候來自他的人脈資源,有時候來自他早年積累的威信,這時董事會不過是Chairman的傀儡而已,President和CEO也必須真正對他負責(不僅僅是名義上的負責),對于行政事物他們一樣擁有最高的發言權。但大部分公司的Chairman只是一種榮譽性職務,就連召開董事會都是應President或CEO的要求。 但如果President或CEO太囂張,以至于大部分股東一致決定發動政變把他搞掉的時候,Chairman經常是政變的主腦人。
President這個詞誕生要比CEO早,范圍也比CEO狹窄。被稱做President的人,無論是總統、總裁還是大學校長、委員會主席,都是有一定權力和社會地位的人,但CEO卻可以隨便用在哪個行政負責人身上。看過《兄弟連》的人都記得,E連的戰士甚至把連長稱為“CEO”,連長的上級也稱呼他為“E連的CEO”。對于一個清潔工小組來說,組長就是CEO;對于一個極地探險隊來說,隊長就是CEO,這個詞沒有任何特權榮耀的成分,只代表著某個范圍內的最高執行權和與之相伴的義務。想想中國國內的總裁、總經理們爭先恐后拋棄President的稱謂,視CEO為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其實并非如此。{page_break}
一般來說,在公司內部,President是掌握實權的人;在CEO這個稱謂沒有誕生之前,President幾乎是唯一掌握實權的人。一個公司的創始人經常同時給自己加上Chairman和President兩種頭銜,但現代企業的所有者和管理者不是同一群人,再優秀的President往往也只占有很少的股份,一個小股東是不應該成為Chairman的。
事實上,西方的President在大部分時候與中國的總經理是一回事情。總經理可以翻譯成“President”,也可以翻譯成"General Manager",但后者在西方企業中不是一個常見的職位。但中國企業經常同時設立總裁和總經理,如果把總裁翻譯成President,總經理就應該翻譯成CEO.President和CEO在西方企業里經常合二為一(尤其是在中小企業當中),即我們所說的“總裁兼首席執行官”,你稱呼他President或CEO都無所謂;你也可以在禮儀場合稱呼他為President(強調身份和地位),在工作場合稱呼他為CEO(強調執行權和責任)。
在少數情況下,董事長、總裁和CEO都是同一個人,我們稱為“董事長兼首席執行官”或“董事長兼總裁”,這種兼職大部分由公司創始人擁有,有時候也是因為公司的傳統習慣。
既然President和CEO的職權沒有本質的區別,而且經常是同一個人,那么為什么要把這兩種職務分開呢?答案比較復雜:第一,因為某些大公司的行政事務過于繁重,一個人的精力無論如何不能處理,必須有兩個地位平等的最高執行官;有的時候,一家公司同時擁有兩個優秀的領導者,有必要為他們安排平等的地位,所以President和CEO就變成了兩個人。
第二,二戰結束之后,歐美大公司的執行權又發生了變化,演化為“重大執行權”和“日常執行權”兩塊,重大事件如大政方針、重大人事任命和比較大規模的投資等屬于“重大執行權”范疇,由CEO掌握;一般政策、一般人事任命和一般規模的投資等屬于“日常執行權”范疇,由President掌握。如果說CEO是總理,那么President就是掌握日常工作的第一副總理,如果這兩個職位不屬于同一人,那么CEO的地位稍微高一點。
公司最高執行權掌握在兩個人手里變的司空見慣,有時候CEO對總裁有很大的優勢,有時候又是總裁乾綱獨斷。1999年左右,比爾?蓋茨曾經任命一位新的微軟公司總裁,但自己仍然保留董事長兼CEO的職務;許多媒體報道說是蓋茨“辭去”總裁職務,但實際上蓋茨只是把微軟公司的總裁和CEO兩個職務清晰的分離開來,并把日常執行權授予總裁,這談不上什么辭職可言。{page_break}
Chairman, President and CEO,這三個詞的關系雖然錯綜復雜,但我們仍然可以把握它的精神實質。簡單的說,Chairman是股東利益在公司的最高代表,它不屬于公司雇員的范疇,President和CEO的權力都來源于他,只有他擁有召開董事會、罷免President和CEO等最高權力,但他從來不掌握行政權力。一位Chairman如果不兼任President或CEO,就僅僅是一個禮儀職務,一個德高望重的仲裁者,一般來說是某位大股東的代表。
President掌握著公司的日常行政權,既可以譯成總裁,又可以譯成總經理;President這個稱謂包含的榮耀和地位比CEO要高,因此經常用于禮儀場合。許多時候,President和CEO是同一個人,隨便你怎么稱呼他;但在許多大公司里,President和CEO是兩個人,這時“總裁”和“首席執行官”才有嚴格的差異,有時候兩者地位平等,有時候CEO是總裁的上級(實際情況很復雜,必須一一分析)。
有時候President和Chairman一樣,也淪落為一種無足輕重的禮儀職位,但至今從沒有聽說過CEO變成一種禮儀職位——除了在中國。在中國,無數的經理人瘋狂地給自己加上CEO的冠冕,以為這就是跟世界接軌,就是擁有了最高的榮譽與地位;他們不知道,CEO這個詞在西方沒有任何榮譽與地位的暗示。
CEO(Chief Executive Officer),即首席執行官
什么是CEO(Chief Executive Officer)
CEO(Chief Executive Officer),即首席執行官,是美國人在20世紀60年代進行公司治理結構改革創新時的產物。 由于市場風云變幻,決策的速度和執行的力度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重要。傳統的“董事會決策、經理層執行”的公司體制已經難以滿足決策的需要。而且,決策層和執行層之間存在的信息傳遞時滯和溝通障礙、決策成本的增加,已經嚴重影響經理層對企業重大決策的快速反應和執行能力。而解決這一問題的首要一點,就是讓經理人擁有更多自主決策的權力,讓經理人更多為自己的決策奮斗、對自己的行為負責。CEO就是這種變革的產物。CEO在某種意義上代表著將原來董事會手中的一些決策權過渡到經營層手中。
CEO與總經理,形式上都是企業的“一把手”,CEO既是行政一把手,又是股東權益代言人————大多數情況下,CEO是作為董事會成員出現的,總經理則不一定是董事會成員。從這個意義上講,CEO代表著企業,并對企業經營負責。
由于國外沒有類似的上級主管和來自四面八方的牽制,CEO的權威比國內的總經理們更絕對,但他們絕不會像總經理那樣過多介入公司的具體事務。CEO作出總體決策后,具體執行權力就會下放。所以有人說,CEO就像我國50%的董事長加上50%的總經理。
一般來講,CEO的主要職責有三方面:①對公司所有重大事務和人事任免進行決策,決策后,權力就下放給具體主管,CEO具體干預的較少;②營造一種促使員工愿意為公司服務的企業文化;③把公司的整體形象推銷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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