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旅新規不搞“一刀切” 規定更合時宜
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實施新規,其中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將根據經濟發展水平不同,分地區設定標準,目前尚未規定具體數額;交通費用方面,司局級只能坐飛機經濟艙;而市內交通費用則每人每天80元。
任何一項工作都存在著出差、異地學習、考察調研的情況,國家黨政機關也不例外,在這樣的一種大環境下,政府制定差旅規定、差旅補助都是人之常情。但舊的差旅規定在實際實施過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弊端。
一是各機關部門因公出差考察等名目繁多,有些時候甚至是不必要的出差,造成了資源的浪費,也產生了大筆餐旅費,加大了單位財政壓力,差旅費不夠報銷就想方設法從其他資金上來填補。
二是有部分單位部門是變通形式,假借因公出差的名義,實際是干部的常規性福利,安排干部以學習、培訓、會議、考察等名義,進行出差、旅游觀光。
三是出現虛報、多報、謊報等現象,巧立名目的利用發票報賬,給自己增添隱性福利。
四是出現“一刀切”的情況,各地黨政機關使用同一標準,忽視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不均的實際,就導致了假發票的出現,甚至有上級向下級轉嫁費用或是找企業拉贊助,以此來彌補費用不足帶來的后遺癥。
此時,差旅新規出臺就正當其時,宛如一陣春風,不僅贏得老百姓的一片贊譽,也針對現目前黨政機關出現的差旅亂象做了根治。壓縮了差旅開支。嚴格差旅費預算管理,從嚴控制出差人數天數,控制差旅費支出規模。
不搞“一刀切”政策,沒有規定住宿費、餐費的具體數額,而是根據當地實際經濟水平來制定標準,這也就有效避免了一葉障目的現象,避免因標準過低滿足不了實際的開銷而轉嫁費用給下級或企業的現象,也能有效避免假發票的。
規定雖好,但是如果執行變了樣、錯了位,那么再好的規定,再好的政策也會受到爭議和抵觸。筆者認為要真正讓機關人員感受到差旅新規的好,關鍵在于嚴格執行,要以嚴查處、嚴審核確保規定得到落實。要杜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如果沒有執行力的規定那就會成為一紙空文,也就失去了實際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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