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政策出臺,加快提升民營企業國際化經營水平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投資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0]13號),充分發揮民營企業在境外投資中的重要作用,引導民營企業更好地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加快提升國際化經營水平,推進形成我國民間資本參與國際合作競爭的新優勢,推動民營企業境外投資又好又快發展,國家發改委、外交部、工信部、商務部、人民銀行、海關總署、工商總局等13部門6月29日發布《關于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積極開展境外投資的實施意見》。
■ 大力加強對民營企業境外投資的宏觀指導
1. 充分發揮民營企業在境外投資中的重要作用,引導民營企業有重點、有步驟地開展境外投資。
2. 支持有條件的民營企業建立海外分銷中心、展示中心等,鼓勵和引導民營企業利用國際營銷網絡、使用自有品牌加快開拓國際市場。
3. 指導民營企業認真做好境外投資風險防范工作,積極穩妥開展境外投資。
4. 引導企業加強境外投資的協調合作,避免無序競爭和惡意競爭。
■ 切實完善對民營企業境外投資的政策支持
1. 積極落實好企業境外繳納所得稅稅額抵免政策,鼓勵民營企業開展境外投資。
2. 鼓勵國內銀行為民營企業境外投資提供流動資金貸款、銀團貸款、出口信貸、并購貸款等多種方式信貸支持,積極探索以境外股權、資產等為抵(質)押提供項目融資。
3. 深化海關通關制度改革,推動建立以企業分類管理和風險處置為基礎的通關作業新模式,對符合條件的高資信民營企業的貨物辦理快速驗放手續。
■ 全面做好民營企業境外投資的服務保障
1. 加強外交工作為民營企業境外投資的服務和保障,積極利用多雙邊高層交往和對話磋商機制,創造民營企業境外投資有利的政治環境。
2. 加強與有關重點國家的投資合作和對話機制建設,積極為民營企業境外投資創造有利條件和解決實際問題,指導民營企業應對海外反壟斷審查和訴訟。
3. 研究引入專業擔保公司、機構參與提供海關稅費擔保,減輕民營企業融資困難。
4. 支持行業商(協)會積極發揮境外投資服務和促進作用,積極發揮境外中介機構作用,大力培育和支持國內中介機構。
5. 引導民營企業通過品牌培育爭創馳名商標、著名商標,切實加強對商標專用權的保護。
■ 簡化和規范對民營企業境外投資的管理
1. 健全境外投資法規制度,積極引導民營企業開展境外投資,繼續擴大人民幣在企業境外投資中的使用。
2. 簡化和改善境外投資管理。
3. 實行境外直接投資中債權投資與股權投資分類登記,為民營企業債權投資資金回流提供方便。
■ 加強風險防范,保障境外人員和資產安全
1. 健全境外企業管理機制。2. 完善重大風險防范機制。3. 強化境外人員和財產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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