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行業再現舉報潮 倒逼醫藥代表職業走向正規化
9月初,安徽多家三甲醫院貼出了匿名舉報信。舉報信直指,這些醫院部分科室(外科+內科)醫生和醫藥代表存在不正常銷售關系,存在帶金銷售問題。隨后,山西臨汾市人民醫院也出現了舉報信。
與以往不同的是,此次舉報矛頭指向了腫瘤等領域熱門藥。9月14日,博斯雅CEO王颕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分析稱,中國醫藥市場已經發生了巨大變化,受帶量采購等影響,前兩批國家集采市場縮水較大,也加深了創新藥、腫瘤藥等領域的競爭。“舉報在醫藥行業就沒有斷過,現階段在市場爭奪者的‘監督’之下,整個行業的合規壓力都在飆升。”
實際上,早在6月5日,國家衛健委等九部門對外發布《2020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要點》(下稱《要點》)的文件強調,年底前,由國家衛健委牽頭,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配合,規范醫商合作交往途徑。
近期多地也出臺了相關通知。如9月14日,上海市衛健委發布了兩個通知,要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的不正之風等。
“在帶量采購、稅務核查、醫療糾風等多重政策疊加下,藥企傳統的營銷模式在面臨著劇烈的沖擊。在一線的醫藥代表也需要增加合規與安全意識。”王颕指出。
舉報在醫藥行業沒有斷過,現階段市場爭奪者在監督之下,整個行業的合規壓力都在飆升。人民視覺
藥企頻現同業舉報
近日,安徽多家三甲醫院貼出了匿名舉報信。舉報涉及品種是來自3家國內知名藥企的產品,包括麻醉藥、腫瘤藥等,給醫生的回扣金額占到藥價的12%左右,還以會議的名義給醫生支付講課費。
隨后,山西臨汾市人民醫院也出現了舉報信。
7月份,同樣是安徽,某市三甲醫院也貼出舉報信,稱該醫院藥劑科違反醫院流程,未通過藥事會就采購醫院已有的同類品種,進銷環節存在問題。
7月20日,河北某醫院門口也貼出了舉報信,信中除了例舉部分藥品的具體回扣金額外,還稱醫院70%的藥品都有回扣,回扣比例在20%-40%左右。
王颕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舉報屬于“傳統技藝”,尤其是在招標的時候出現的比較多。“有幾種舉報情況,其中常見的一種確實存在違規,同行舉報;另一種,為了競標,惡意舉報。”
“只要有競爭,就避免不了舉報。”王颕指出,各種舉報時常上演,這次發生在腫瘤領域。
據了解,從舉報信中看,涉及的都是幾個大的腫瘤藥物及其他重磅藥物。如2018年獲批上市的抗腫瘤藥物鹽酸安羅替尼2019年銷售額至少在20億元以上;異甘草酸鎂注射液,2019年銷售額超10億。
9月14日,一位涉事企業負責人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我們初步調查上述舉報是個別競爭對手所為,到目前沒有進一步的結果。”
一位診斷試劑企業負責人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他們企業在去年招標過程中,也遭到競爭對手頻繁舉報。在國家集采和價格談判背景下,無論是仿制藥還是創新藥,利潤空間進一步減少,使得競爭加劇。
“很多企業都在利用這個游戲規則。國家和地方政府也鼓勵企業員工舉報企業一些違法違規行為,并給予重獎。”王颕指出。
實際上,對于帶金銷售等醫藥行業不正當行為,6月5日,國家衛健委、公安部等九部門對外發布《2020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要點》(下稱《要點》)的文件強調,嚴肅查處收取醫藥耗材企業回扣行為。
《要點》分工表還要求,在年底之前,由國家衛健委牽頭,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配合,規范醫商合作交往途徑。明確行業學協會、醫療機構與醫藥相關企業間行為底線,制定醫務人員對外交往行為規范。
多地衛健委也開始發布了相關糾風通知。如9月14日,上海市衛健委為推進落實“九不準”“十項不得”和整治醫藥產品回扣“1+7”配套文件精神,發布了醫療行業作風建設工作相關專項整治政策,整治時間為2020年9月至12月。
上海市衛健委還指出,要通過信訪、舉報、部門協作等途徑反映的線索,重點檢查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從業人員(含醫生、護士、醫技人員、行政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在醫療活動中(包括在介紹入院、檢查、治療、手術等環節)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屬以各種名義贈送的“紅包”禮金或者牟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違規違法行為,根據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相應處罰,并在全行業內予以通報。
醫藥代表寒冬提前到?
“因為舉報都是具體事實,發生在一線,所以醫藥代表是被直接舉報的對象,根據發生的現象才能核查到相關企業。此前,企業行賄罪和個人行賄罪在法律上性質不一樣,所以很多企業尤其是外企,建立了很多防火墻,終端一線的代表被舉報,最終只是定性為個人行為。”王颕指出。
這一波舉報實際也跟新修訂的《藥品管理法》對商業賄賂增加了行業禁入等規定以及或將追責企業的“連坐”有關。
國家醫保局《關于建立藥品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顯示,醫藥企業在承諾杜絕商業賄賂及操縱市場行為同時,還要承諾對于委托服務企業、代理企業為己方藥品實施的商業賄賂、操縱市場等違法行為,連帶承擔價格和招采信用懲戒責任。
在行風建設趨嚴,大批院長、主任紛紛“落馬”的情況下,關于醫藥代表賄賂的舉報信頻頻出現,也給醫院造成了巨大壓力。結合疫情,已有湖南、北京、廣州等多地的大三甲醫院發出禁令,甚至禁止醫藥代表等企業人員進醫院,否則停藥。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從多個途徑及部分醫藥代表處了解到,目前很多醫院在約談醫藥代表,召開廉潔會議。
另據了解,近日常德市第二人民醫院召集15家藥品供貨商醫藥代表,召開廉政專題會議,進一步從源頭上遏制醫藥購銷領域不正之風,規范醫藥供應商及其藥品業務人員的營銷行為。
“其實,現在很多醫藥代表因為醫院的‘禁令’,正常的工作也沒法開展;而有一些醫藥代表也不想違規,但背著任務,甚至還得自己先墊資去維護。”一位華東醫藥代表向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很多人都已經轉行了。
實際上,關于醫藥代表的職責問題,早在兩年前國家藥監局就《醫藥代表備案管理辦法(試行)(征求意見稿)》發布了征求意見,2020年6月再次發布征求意見,核心要求并沒有改變——醫藥代表不得承擔藥品銷售任務,醫藥代表未經備案不得在醫療機構內部開展學術推廣等相關活動。
“在帶量采購、醫保結余獎勵等背景下,醫藥營銷規則已經在逐漸改變。未來醫藥代表將回歸其本質,不再背銷售任務,做純學術推廣。因為很多專家仍是需要對產品的特性、治療方案等進行了解。”北京鼎臣醫藥管理中心負責人史立臣指出。
王颕也認為,雖然醫藥代表現在處于艱難的轉型期,但這個職業不會消失,未來一定是走向正規化,做臨床學術活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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