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萬億私募備案監管再升級:非標借貸、先備后募等亂象將迎封堵
私募市場的整體性監管正邁向新階段。
12月23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下稱中基協)下發了醞釀已久的新版《私募投資基金備案須知(2019版)》(下稱《須知》),從私募基金性質、管理人及托管人職責、合格投資者、募集投資運作等多個維度對私募基金的備案要求提出了更加細化的要求。
從《須知》來看,未來不屬于私募基金業務范圍、從事或變相從事信貸、民間借貸等非標融資類產品(下稱非標類私募)的備案將受到明顯限制,根據“新老劃斷”規定,這一新政將于明年4月1日起執行。
在業內人士看來,《須知》的落地將在產品備案環節強化私募行業監管,進一步促使行業告別“名基實貸”等并不屬于基金業務范疇的類借貸業務,引導私募行業回歸“基金”主業本源。
封堵融資類活動
雖然《備案須知(2018版)》已對“名基實貸”等偽私募活動進行了限制,但一些私募基金在募集、投資和治理環節仍然存在未能全面有效解決的老問題。
“一是仍有私募基金采用剛性回購、差額補足等形式變相從事‘偽私募’活動;二是利用協會備案為私募基金的合規性背書,先備后募、備少募多的現象仍然存在且有普遍化趨勢;三是通過關聯交易進行利益輸送問題突出?!敝谢鶇f有關人士稱,一些新情況、新形態和新風險也同時涌現。
“P2P等跨行業類金融風險向私募基金傳導和擠壓,面臨巨大外溢性風險敞口;私募行業通道化現象加??;私募基金‘老殼新用’等規避監管要求情形多有發生?!鄙鲜鲋谢鶇f有關人士表示,“去年4月份資管新規的發布,也對備案監管工作提出了進一步細化和完善的要求?!?/p>
“近年來在阜興系、先鋒系等一系列民間集資案件中,‘私募產品’成為了被民間集資活動利用的融資工具,給金融市場秩序帶來了一定程度的混亂?!?北京一家私募機構負責人劉鵬(化名)認為,“因此有必要出臺新政對具有借貸、融資類活動屬性的偽私募產品進一步出清?!?/p>
從《須知》來看,監管層仍將體現為借貸、非標一類的“偽私募產品”的封堵放在了重要位置上。
例如備案《須知》以類似負面清單的方式,提出了“變相從事借貸業務或投資信貸資產”、“從事委托貸款、信托貸款等經常性、經營性民間借貸活動”、“通過無條件剛兌條款變相從事借貸活動”等五項不符合“基金”本質的募投活動。
并不止于定義上進行限制,《須知》還在諸多細化政策上進行了配套跟進。例如針對一些隱匿于股權類私募中的“假股真債”套利活動,《須知》對股權類和資產配置兩類私募產品提出約定存續期不得少于5年以上的要求。
“許多‘假股真債’的項目因為底層資產是借貸項目,因此回款周期通常在1-2年左右,但真正的股權投資產品往往具有長期投資的特點,5年以上的存續期安排有助于進一步篩選出真正做股權投資的產品?!鄙虾R晃唤咏O管層的PE機構負責人表示,“當然對于機構來說,這個5年存續期也是靈活的,如果項目到期可以提前清算退出。”
“整體來說還是在限制私募基金做類借貸業務,讓其回歸基金投資的本源。”劉鵬表示。
限制“先備后募”
在封堵“偽私募”備案的同時,更多與私募行業有關的亂象也在備案監管上得到了進一步的梳理。
例如《須知》針對一些特殊的基金模式提出了托管要求,其中契約型私募基金、資產配置類私募基金以及后續通過公司、合伙兩類特殊目的載體間接投資的前端嵌套類私募基金,均需要由具有基金托管資格的托管人進行托管。
“如果是公司型或合伙型基金,本身就有工商層面的確權,同時公司也有股東會等治理結構來監管投資運作事宜?!鄙鲜鯬E機構負責人表示,“但契約型、資產配置類和嵌套類產品,投資運作過程可能存在‘黑箱’問題,所以必須通過托管人機制來強化投資者保護?!?/p>
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層面,《須知》同樣強調需要對于合伙企業等非法人形式投資私募基金的投資者,需要穿透到底層審查投資者適當性和投資者人數是否違規。
“有些私募機構為了利于募集變相降低投資者門檻,進而通過售賣合伙基金的份額來‘大拆小’,造成了一些投資者以更低的資金參與私募產品投資的情況。”北京一位接近監管層的私募人士表示,“穿透核查則意味著將對這一類投資者的適當性進行審查。”
值得一提的是,《須知》還針對私募募集備案狀態下的“先備后募”現象采取了相應措施——即明確要求私募股權、資產配置兩類私募備案完成后應封閉運作,不得再以隨意開放申贖等方式變相從事“先備案、再募集”的活動。
“根據《基金法》要求,私募從屬于自律監管范疇,所以應當先募集、再備案,但有些私募產品先拿幾百萬元來做備案,備案完成后再進行大規模的募集。”上述私募人士表示,“這種行為有拿協會備案當‘背書’去募集的問題,很多投資者不了解私募產品的自律備案式監管模式,進而導致其投資決策受到干擾。”
不過,新規也對滿足一定條件的私募基金備案后追加認繳額預留了一定的制度空間,例如只要私募基金處于合同約定的投資期限內,采取公司/合伙型或已安排托管機制的,可以后期追加不超過備案時認繳本金3倍的認繳額。
“有些股權基金的確存在LP需要等待完成備案的時候才能進入,為了制度預留了一定的空間,即在滿足相應條件的基礎上,可以后期增加最高3倍的認繳額。即1億元的備案本金,后期還可以增加3億元的認繳額度。”上述私募人士坦言,“這一規定有效限制了先備后募的亂象,但同時也在空間上保護了一些私募股權基金的發展。”
“私募投資基金備案不是‘一備了之’,請管理人持續履行向協會報送私募投資基金運作信息的義務,主動接受協會對管理人及私募投資基金的自律管理,協會將持續監測私募投資基金投資運作情況。”中基協對此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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