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疑京東商城退款有漏洞 消費者維權路上遭奇遇
“京東商城這種做法完全無視我的知情權,我付的款,為什么不經我同意就退到別人賬戶里?”雷雨(化名)氣憤地說。遺憾的是,對于這個質疑,京東商城方面始終沒有給出任何回應。
雷雨是個淘寶賣家,主要在網上賣數碼產品。在他賣的手機中,聯想mini樂phoneA1型手機是京東商城的包銷機,所以這款機型,他通過京東購買,再由京東發貨給買家。本來一切如常,可今年11月21日的一個訂單,讓他損失了1012元錢。
這個訂單是發給一個外地買家的,買家收到手機后不久,就發現手機3G信號不太穩定。買家與雷雨聯系,雷雨就讓買家把手機送到檢測部門檢測。 11月27日,買家給他看了檢測報告,說手機確有問題。雷雨一看對方拍的照片,手機機頭已經封了,就向京東方面申請退貨,因為在收到貨品7天之內發現質量問題,京東商城是全額退貨的。 11月28日,雷雨就給這個買家退了1012元,其中還包括對方退手機給京東的12元運費。
12月5日,雷雨在京東上收到了這樣的信息——“財務已退款,請注意查收”,可他的賬戶里并沒有京東退進來的1000元錢。他再仔細一看,賬戶詳情里寫著這筆錢已經退到了買家的銀行賬戶上。雷雨聯系京東的客服,對方告訴他,是買家留下了銀行賬戶,要求退款到他那里的。
雷雨認為,因為在這個訂單之前,另一個買家也因同款手機的質量問題要他幫忙申請退貨,那一次,在申請退貨后一周,京東就直接把錢退回了雷雨的京東賬戶。同樣的過程卻出現了截然不同的結果,這讓雷雨很難接受。記者在雷雨提供的個人賬戶交易記錄截圖中,看到了這兩次退貨操作的過程記錄,除了最后的退款環節,其余過程都是一樣的。
記者與京東商城北京總部的工作人員取得了聯系。一位不肯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京東方面是默認收件人與付款人為同一人的,他們確實沒考慮到代購這種特殊情況,這個疏漏,導致了雷雨未收到款。記者追問兩次退貨為什么流程不一樣,這位工作人員說,因為后一次是買家主動與京東聯系,提供了退款賬戶,京東就把錢退給他了,而前一次,京東是直接把錢退到了付款人也就是雷雨的京東賬戶里,這兩種退款方式都是符合京東規定的。該工作人員說,京東方面接到雷雨的電話投訴后,也試圖與買家聯系,但是那個人始終不接電話,現在錢已經打到他的賬戶上,京東也沒有辦法追回了。至于能否申請凍結該人的銀行賬戶,這位工作人員說她將向相關部門咨詢。不過,截至記者發稿,該工作人員沒有再給記者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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