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海洲談國資補充社保
財政部部長樓繼偉近日在參加由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主辦的“中國發展高層論壇2015”時表示要劃撥部分國有資產補充社保基金才有條件降低社保費率。皮海洲認為國資補充社保不妨完善國有股轉減持制度。
樓繼偉因此說明了劃撥部分國有資產補充社保基金的理由。樓繼偉稱,我們的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建立的比較晚,是1997年開始逐步建立起來的,在此之前企業和職工并沒有養老保險交費,這些職工進入新的養老保險體系,是作為視同他交過費來對待的,從而造成了后代人必須提高繳費率,來補充老人未交費造成的缺口。
而在1997年以前,職工沒有養老保險交費,實際上使得企業的成本不真實,擴大了國有企業的資本積累,因為那時基本都是國有企業,因此也擴大了國家財政的收入。同時,在1997年以前,國家預算大量的投資于國有企業,這樣從兩個渠道造成了巨量的國有資產。因此劃撥部分國有資產補充社保基金是合情合理的。在此基礎之上就有條件適時降低社會保險的費率。
樓繼偉的說法是符合客觀事實的。實際上,十八屆三中全會就提出要“劃撥部分國有資產充實社會保障基金”。下一步要做的事情就是具體落實“劃撥部分國有資產充實社會保障基金”。作為財政部部長的樓繼偉再次重申劃撥部分國有資產補充社保基金,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視為是一個信號:政府部門很快就要啟動這項工作了。
但如何劃撥部分國有資產補充社保基金?在這件事情上,中國股市自然是主戰場之一。實際上,在劃撥部分國有資產補充社保基金的事宜上,國內股市是有相關規定的,那就是由財政部、國資委、證監會、社保基金會于2009年6月19日下發的《境內證券市場轉持部分國有股充實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實施辦法》。不過,該辦法明顯存在國有股劃轉不力的問題,以至劃撥部分國有資產對社保基金的補充作用較為有限。因此,在劃撥部分國有資產補充社保基金的事宜上不能再停留在原有國有股轉持辦法的基礎上,而必須有進一步的創新。這其中既包括對國有股轉持辦法的修改完善,也包括對國有股減持辦法的修改完善。
與此同時,對國有股減持方法也應予以完善。因為根據目前的規定,包括國有股在內的限售股減持只能通過二級市場來進行,要么通過交易所的交易系統競價出售,要么通過大宗交易來完成。但這種減持價格基本上是以市場價為基礎的。但為了便利于限售股(包含國有股)減持,同時也為了便利企業引入戰略投資者,限售股也應允許開展場外大額減持,交易價格可以雙方協議。這樣既可以讓國有股減持的通道更順暢,也可以減少國有股減持給市場帶來沖擊。老上市公司因此將國有股劃轉社保基金也方便許多。
就現行的國有股轉持辦法來說,國有股劃轉不力的問題非常突出。現行的國有股轉持辦法是“按首次公開發行時實際發行股份數量的10%,將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國有股轉由社保基金會持有”。這種轉持辦法不是以國有股的數量為基數,而是以首發股份數量為基準,存在明顯的不合理性。國有股東如果想逃避國有股轉持的話,完全可以減少首發股份數量。如此一來,誰的首發股份數量越大誰轉持的國有股股份就越多,甚至有可能因此造成原國有股股份不夠轉持數量的極端情況出現。因此,這種不合理的規定必須修改,國有股轉持以國有股的數量為基數,而與首發股份數量脫鉤。同時國有股轉持的比例可以提高到15%~20%。此外,國有股轉持目標不限于首發上市的新公司,老上市公司的國有股也應一并納入到轉持的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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