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親假形同虛設只因職工“主動放棄”?
“快忘了老公長啥樣了,我想去看看!”近日,一張被稱為“史上最不忍拒絕”的請假條在網上走紅。假條中看似調侃的理由,卻也透露著職工的多般無奈:帶薪年休假缺乏彈性或常常被“缺斤短兩”,探親假又往往“名存實亡”。休假這樣一件有法可依且本該充滿幸福感的事,為何如此“難搞”?
針對這一現象,本報在網絡上發起了一項調查問卷。截至發稿,共有2856名受訪者參與了調查。其中表示沒有休過探親假的比例占到60.15%,此外還有67.96%的受訪者希望能夠有更為靈活的休假方式。
在呼喚探親假回歸的同時,不少網友和職工也希望能落實帶薪年休假制度,并建議在休假形式上能更加靈活,比如休假天數按照工齡逐年調整,允許當年沒休掉的公休假累計到下一年,或者以工資的形式進行補償等等。
據媒體報道,這張引發網友共鳴的“最不忍拒絕請假條”,出自一名中鐵20局集團有限公司的女員工之手,因為工作性質的原因確實存在著休假的困難,有的人甚至連基本的帶薪年休假都無法保障。也因此,異地夫妻相聚成了一件難事。
與女主人公狀況有些相似,在北京從事研究工作的李女士與在上海工作的丈夫多年來也是分居兩地。盡管兩人的情況符合我國《關于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中的條件,依法可獲“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30天”的探親假,卻一次也沒享受過。
“因為我們平時工作都比較忙,而且兩個人的老家也不在同一個地方,所以我們就利用國慶假和春節假回其中一方的老家,這樣不僅我們兩個可以見面,同時也能看看老人,其他的短假和周末時間是能擠則擠。這樣滿打滿算,我們兩個人每年在一起的時間加起來也不超過一個月。”李女士表示,此前她曾向單位提出過休探親假的想法,卻被人事部門以“以前沒有員工休探親假的先例,要經過研究”為由幾番拖延。“因為這個跟人事把關系搞僵,或者在單位里落下個搞特殊化的名聲,不太合算。”抱著這樣的想法,李女士只好從此“主動”放棄了申請探親假。
本報調查顯示,有60.15%的受訪者表示從來沒有休過探親假。從什么時候開始,職工與異地親人原本應該“名正言順”的團聚成了一種奢侈?
對此,時事評論員方正宇認為:“此類夫妻長期分居兩地的情況在全國范圍內絕非個案。尤其在跨區域人才流動日益頻繁的時代背景下,不少職工為了尋求事業發展而暫別家庭。至于他們與伴侶相聚的情感需求,在實踐中未必總能得到滿足,有時甚至會在請假問題上遭遇企業的阻撓和刁難。”為此他也呼吁:“要想讓探親假落到實處,固然需要立法調整,但更離不開整個社會對于錯誤管理思維的糾正。企業領導們必須意識到,保障職工與家人團聚的基本權利,非但是法律上的義務和道德上的責任,同時也是管理藝術的一種體現。”
據此次問卷調查結果顯示,在2856名受訪者中,一年僅能夠休5天以下帶薪年休假的受訪者比例最高,占到了35.71%。此外有28.29%的受訪者表示每年擁有5至10天的年休假,而選擇可休10至15天年休假的職工比例則為19.68%。與此同時,在能夠休到的年休假范圍內,有近三成的受訪者表示“無法完全休完年休假”。
而關于“理想的年休假天數”這一問題,有47.37%的受訪者希望能夠越多越好。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有24.4%的受訪者認為年休假控制在10至15天最為合適,過多反而容易“適得其反”。而對于現行的帶薪年休假制度,即“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有近7成(67.96%)的受訪者希望能夠有更為靈活的方式。
在一家國有企業工作的毛西蒙就認為,隨著工齡增長而每年增加的帶薪年休假讓人更有盼頭:“你看我們這樣的單位,像我這種剛進去的人第一年就3天年假,之后就是5天,而要達到十天這一檔就得熬上10年了,而我好多在外企的同學第一年就有十幾天的年休假。我要求也不高,我覺得5天到10天這個區間的公休假應該逐年增長,這樣的話每多干一年就會多一天公休假,對員工來說激勵效果也更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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