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精選層企業數量或達300家 新三板分層規則落地企業即可申報
距11月8日新三板全面改革首批政策推出已過去數日,市場仍在消化規則中。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了解到,圍繞精選層門檻以及公開發行等問題,市場仍有疑問。
與此同時,政策的發布已激活了沉寂已久的新三板市場,中介機構、企業以及投資者都已開始行動起來,沖擊創新層和沖擊精選層再度成為驅動市場的核心。
符合財務門檻企業超300家
首批政策中,市場最關注的是精選層門檻指標,但也是疑問最多的。
多家企業負責人向記者反饋,《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分層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下稱《分層管理辦法》)第16條表述, “在全國股轉系統連續掛牌滿12個月的創新層掛牌公司,可以申請公開發行并進入精選層”,應如何理解?
“這樣的表述是否意味著基礎層的企業也可以直接沖擊創新層?”北京地區一家基礎層掛牌公司的董秘詢問記者。
對此,記者了解到,目前沖擊精選層企業已明確將會從創新層企業中篩選,不存在直接從基礎層沖擊精選層的情況,但這一表述卻為明年4月30日創新層調整時,從基礎層進入創新層同時也符合沖擊精選層條件的公司以便利。
對于這項政策的理解,新三板掛牌企業南北天地董秘、董秘一家人創始人崔彥軍告訴記者:“在全國股轉系統連續掛牌滿12個月的創新層掛牌公司,可以申請公開發行并進入精選層。”很多人理解為創新層滿一年才可以進精選層,注意措辭是掛牌滿12個月的創新層掛牌公司,而不是創新層滿12個月的掛牌公司。基礎層想盡早進入精選層的,最快路徑是,明年430進入創新層,然后即可申請精選層。這對基礎層公司是明顯的利好。
與此同時,記者從全國股轉系統了解到,本次改革后將實行掛牌同時進入創新層制度。對優質的增量企業而言,符合相應的創新層條件,完成掛牌同時定向發行達到規定融資金額,掛牌后就可以直接進入創新層享受到創新層的市場功能,這對尚未掛牌的優質企業而言,將是一個提高新三板吸引力的制度安排。
而隨著精選層門檻出爐后,潛在的精選層企業成為市場關注的焦點。記者了解到,券商和監管層已對符合財務門檻企業數量進行了摸底和預估。
“《分層管理辦法》中提到,對于精選層企業的市值判定應按公開發行價格進行計算。但由于目前尚未進行公開發行,因此我們暫不對目前的創新層企業進行市值篩選,僅進行財務指標的篩選。目前尚在新三板掛牌并掛牌時間滿一年的675家創新層企業,我們按以上標準對其篩選測算后,得到:不考慮公開發行市值的情況下,符合精選層財務標準的創新層企業共有301家,占全部創新層企業的44.6%。僅符合一項標準的企業最多,有203家;81家企業同時符合兩項標準;16家企業同時符合三項標準;1家企業同時符合四項標準。合計共98家企業同時符合兩項及以上標準。”聯訊證券新三板研究負責人彭海告訴記者。
而記者也從接近監管層的知情人士處了解到,在僅考慮財務門檻的情況下,有將近300家公司符合要求,其中有近70%企業符合標準一。
“這樣的比例和科創板有些類似,大部分企業都會以最常規考慮財務屬性的標準去申報,另外也說明四套標準覆蓋企業的廣度足夠了。”北京地區一家大型券商投行部人士表示。
不過,彭海也提示到:“施行初期,監管層必須嚴格把關,控制精選層整體質量,不會像類似創新層那樣僅從基礎指標上進行考核,還需考慮多重因素。我們預計實際能進入精選層的掛牌企業數量不會太多,首批精選層企業數量或將不超過兩百家。”
而一些市場人士對首批精選層企業數量的預估更加保守,“結合需要券商保薦,以及能否發行成功等問題,我們認為首批企業的數量或不超過50家。”北京地區一家長期跟蹤新三板投資機構的負責人告訴記者。
規則發布即可申報
除了分層門檻外,市場對于公開發行環節也存在諸多疑問:誰來審、是否按照注冊制的要求審,什么時候可以申報等問題。
首先是誰審的問題,在文件中監管層明確了先由全國股轉系統審查,即申報精選層的企業先向全國股轉系統遞交申請材料。全國股轉公司受理申請文件后,將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提出問詢等方式進行自律審查。全國股轉公司設立掛牌委員會進行審議,形成審議意見,全國股轉公司結合審議意見做出審查結論。
記者了解到,全國股轉系統設立的掛牌委員會具體將由融資二部負責,同時也會參考科創板設立類似專家顧問委員會的機構幫助提升審核專業性。
如果全國股轉公司認為掛牌公司符合股票掛牌條件和程序,就會出具同意的自律監管意見,并向證監會報送相關資料,隨后證監會進行審核,并在20個工作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
“證監會在審核中的角色有多重,可以參考科創板注冊制的審核,應該不會存在雙重審核的問題或是證監會成為實際審核角色的問題。”前述北京地區投行人士認為。
接近全國股轉系統知情人士則告訴記者:“從這次證監會修訂《公眾公司辦法》中的內容可以看出,在‘審’字上面是充分借鑒了科創板注冊程序的,在具體制度設計上,股票在精選層掛牌條件的內容涵蓋了發行條件,全國股轉公司對進層的審查是涵蓋發行審查的。這無疑提高了審核效率,雙重審核的問題不必擔心。另外,新三板公開發行還是在現行《證券法》體系下,雖仍是核準制,但其審查程序已經充分借鑒了科創板注冊制的有益經驗,未來在公開發行審查上,全國股轉公司要做的是讓審查程序高效便捷,審查時限明確,企業可預期。”
還有一項重要的問題,就是沖擊精選層的企業何時開始申報,是否需要等待明年4月30日創新層調整的節點。
對此,記者從全國股轉系統處了解到,《分層管理辦法》正式公布之日起,全國股轉系統就開始接受符合要求創新層企業的公開發行申請。而《分層管理辦法》征求意見將于11月23日結束。
“這項問題十分重要,決定了企業何時開始籌備以及對應的周期有多長,一些果斷的企業已經開始籌備精選層了,我們目前已經入場了兩家創新層企業開始籌備精選層。”華中地區一家券商新三板業務線的負責人透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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