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督促信貸資本“脫虛向實”
2011年以來,信貸投放重點,綜合運用銀團貸款、聯合貸款、同業合作等方式,支持“四大建設”項目和2012年全省重點項目建設、技術改造“雙千”工程,滿足在建、續建重點項目后續建設資金需求。
針對浙江民營企業特點和需求,全省各金融機構將創新金融產品與服務,為民企發展提供全方位、多層次、個性化的金融服務。
《意見》強調,加大對小微企業的信貸傾斜,避免對部分大中企業的整體授信過度擠壓小企業尤其是小微企業的授信額度;繼續推動小企業信用貸款試點工作,促進小企業信貸方式轉變;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創新還款方式,努力實現還款與續貸無縫對接,減少貸款期限錯配給小企業流動性帶來的壓力。
針對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等問題,《意見》指出,銀行要嚴格遵守“合規收費、以質定價、公開透明、減費讓利”原則,通過金融創新等手段降低服務成本,將重點完善銀行業務考核機制,對存貸掛鉤、虛增存貸款、將自身考核指標壓力轉嫁給企業的行為,嚴格追究責任。
對于目前浙江推動小額貸款公司發展,浙大金融系教授戴志敏表示,推動小額貸款公司建設同時也應考慮其發展問題,比較以后發展成為鄉鎮銀行等,小額貸款公司不能開展存款業務,發展空間有所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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