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纖檢對進一步提高棉花質量監管水平的建議
近年來,伴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發展,我國的棉花流通體制改革和棉花質量檢驗體制改革取得了巨大成功,棉花質量趨于基本穩定。但由于一些影響棉花質量的因素依然存在,保障我國棉花流通領域的質量安全,進一步探索提高棉花流通領域的質量監督管理效率和能力,依然還是各專業纖檢機構積極探索的目標。
一、進一步完善棉花質量檢驗技術規范和監管法規,不斷提高棉花質量的檢驗和監管的有效性
棉花的質量是依靠棉花的使用價值來體現的,要充分反映棉花的質量,最大程度地提高棉花的使用價值,就必需緊跟時代的發展和科學技術的進步,利用最先進的技術手段和技術規范不斷改進檢測棉花的品質指標及其檢測方法,確保棉花的質量檢驗工作能不斷滿足日益發展的棉花流通領域中的質量監管要求和紡織用棉質量要求。
近年來,我國的棉花標準雖然進行了幾次修訂,但還有不少有待完善的地方:
1.棉花質量中的品級問題,現行標準規定的檢驗方法粗放(人工檢驗),等級的判定依據概念化,可操作性差,不能真正反映棉花質量的優劣,在紡織用棉中的作用越來越小。
2.棉花質量中的棉短纖維含量問題,在紡織過程中棉短纖維含量高既影響棉花的使用率,又影響紡織生產環境和紗線質量,是紡織企業非常重視的一個棉花品質指標。然而,我國現行標準規定的棉短纖維含量檢測方法既繁雜,檢測周期又較長,試驗樣品的代表性也很不足,檢驗結果的再現性差,無法滿足紡織企業生產的要求。
3.棉花質量中的異性纖維含量問題。棉花質量中的異性纖維雖然不是棉花本身固有的有害性物質,是在采摘、收購、加工過程中混入的,但在紡織過程中嚴重影響棉紗的條干、著色,給紡織生產帶來很大的危害,所以紡織企業也非常重視棉花的異性纖維含量。我國現行標準雖然明確規定了異性纖維含量的檢測方法和等級判定標準,但因檢測樣品的代表性不足,檢測結果的再現性較差,以致其檢測結果對紡織企業起不到應有的作用。
棉花質量也要依靠廣大的棉花生產者、經營者辛勤勞作來維護。否則,棉花即使生長良好,在采摘、收購、加工、儲運等經銷過程中如果人為摻雜使假、混等混級、以次充好、混入異性纖維,也嚴重影響棉花的使用價值。為保障棉花質量不受人為因素的破壞,國家先后頒布了一系列關于棉花生產、加工、儲運等經營行為的法律法規。但隨著國家棉花體制改革、棉花質量檢驗體制改革的深入發展和棉花生產技術、加工工藝、品質標準的改進,有些新出現的質量問題無法在現行法規中找到相應條款進行監管。
1.近年來有部分棉花中摻入再生棉纖維、棉短絨、不孕籽回收棉的現象,致使棉花中的短纖維含量大大超出正常值,嚴重影響紡織生產和紗線產品質量,由于摻入均勻,無法與原棉進行有效分離,而現行法規和技術規范對此又無明確的檢測和判定標準,使得紡織企業苦不堪言。
2.在棉花的正常流通過程中,經常出現質量糾紛而進行質量復檢的現象。但現行法規和技術標準并沒有給出棉花質量指標的復檢允差范圍,造成很多棉花質量糾紛無法得到解決。
3.自2005年國家開展棉花質量檢驗體制改革以來,新體制棉花加工企業逐漸成為我國棉花初加工的主體,于是出現了部分新體制企業不抽取儀器化公證檢驗樣品、或只單面抽樣、或抽樣數量不足的問題;也有部分新體制企業不向紡織企業提供儀器化公證檢驗證書(還是提供老式檢驗證書),或買小包改大包,或人為改變條碼卡上的檢測數值的問題…..以上問題在《棉花質量監督管理條理》等法規中找不到相對應的法律責任要求。
因此,有必要對現有的棉花質量監管法規進行適時修訂。以便專業纖維檢驗機構能切實履行棉花質量監管職責,打擊一切棉花質量違法行為。
二、加大棉花質量監管力度,維護正常棉花流通質量環境
棉花作為大宗農產品,在流通過程中其質量極易受到人為因素的破壞,必須依靠國家法治監管的威懾力,才能確保棉花質量的正常、健康發展,保障棉花流通領域良好的質量環境。近年來,由于棉花公證檢驗等一系列監督管理措施的大力實施,棉花質量得到了穩定和提高,重大棉花質量案件呈逐年下降趨勢。盡管如此,我國的棉花質量形勢還是不容樂觀。一方面是現階段人們的質量意識還較淡薄,另一方面是我國的棉花生產還是一家一戶的個體經濟,棉花收購呈多元化態勢,不但一般性質量問題時有發生,受供求關系等不確定因素的影響,以次充好、摻雜摻假等重大質量問題也會有所抬頭。因此應當不斷加強對棉花質量的監管力度。
1.實行重大棉花質量事件責任追究制度。哪一地區生產的棉花出現重大質量事件或質量案件較為集中,就追究哪一地區棉花質量監管部門的責任。
2.加強銷地的棉花質量監督工作。棉花質量違法案件,特別是重大棉花質量違法案件常常在銷地容易被發現。但這些棉花質量違法案件多因異地交易不易取證而得不到及時有效處理,或因供、需雙方私下解決,最終不了了之。因此,必須采取比如建立銷地棉花質量監督檢驗機制,產、銷地配合執法和上級備案、督辦機制,檢驗、執法的信息互通機制等相關措施,不斷加大銷地棉花質量的監管力度。
3.加大打擊非法棉花經營行為的力度。多年來,我國的各棉花產地一直存在著不同規模的棉花非法收購、加工的經營企業,既同合法企業爭原料、爭市場;又使得我國的棉花加工能力存在過剩問題。以致不少合法企業收購量嚴重不足,加工能力大量閑置,生產成本大大增加,經營利潤低微甚至虧本。這已成為制約棉花質量的重要隱患。應當采取包括市場經濟手段在內的多種監督管理措施,嚴厲打擊非法棉花經營行為,維護合法棉花經營者利益,保障正常的棉花流通秩序。
只有這樣才能有效加強棉花流通領域中的質量監督管理力度,確保棉花流通質量安全和穩定。
三、適時進行纖檢機構的改革,合理再分配專業纖維檢驗資源,確保專業纖維檢驗工作的穩定發展
經過近30年的發展,專業纖維檢驗機構不僅在專業纖維檢驗機構的建設、纖維質量監督和檢驗的工作上都取得了巨大成績,而且還培養了一支政治素質高、業務技術能力強、工作作風硬的專業纖檢隊伍。然而,隨著國家改革開放的不斷發展和棉花產業結構的不斷調整,我國的棉花產區和棉花流通體制發生了巨大變化,棉花質量的標準和檢驗體制也發生了重大變革。由此出現了一部分專業纖維檢驗機構業務工作量繁重,人員超強度工作,儀器設備超負荷運轉,檢驗和監督無法兼顧,檢驗工作質量有時無法得到有效保障;而另有一部分專業纖維檢驗機構卻因業務工作量不足,人員、儀器設備大量閑置,出現辦公經費短缺,人心浮動,機構渙散的局面。因此,適時進行專業纖維檢驗機構的改革,根據全國的棉花產業分布,合理再調配全國的纖維質量監督檢驗資源,確保專業纖維檢驗工作的穩定和發展。為我國棉花產業的不斷發展提供足夠的優質服務和質量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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