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理財產品三亂象:承諾存款返傭全打水漂
亂象1:避談理財產品的風險
曾在深圳從事外貿行業的邢先生,2006年11月份左右,在一家外資銀行客服人員的介紹下,他將家庭的主要資產(不包括房產)4.5萬美元購買了該銀行一款QDII產品;同樣曾在深圳從事外貿行業的易先生也于2007年6月底投入2萬美元,買入了這款產品。當時,銀行表示按2007年的市場行情,預計收益率可達40%~50%。然而沒想到的是,他們的虧損卻超過七成。
對此,邢先生和易先生表示,如果事先銀行做好了風險提示工作,他們購買了相關產品出現虧損,那只能自己認賠,但是銷售時工作人員巧舌如簧,屏蔽一切負面信息,發生問題時便避而不見,這樣的態度,讓他們難以容忍。
亂象2:承諾存款返傭打水漂
日前,上海幾十市民聯名向某知名網站投訴稱,2011年7月,平安銀行上海分行普陀支行客戶經理吳先生在進行營銷活動時,承諾辦卡存款就可給0.1%的獎勵,并宣稱他本人就是平安銀行這個獎勵政策的制定者,希望上述網友多介紹有錢人到平安銀行開戶并掛到他的名下。吳先生還承諾,開戶存款次月25日就可拿到獎金,除了享受這個獎勵政策外,他還會對介紹人另行重獎。
同時,吳先生還把平安銀行開戶存款獎勵的內部文件用郵件方式發給他們作為證明,其郵件附件中“平安銀行獎勵方案”word文檔中帶有機密字樣,末尾署名為“平安銀行上海分行三方渠道”,并將自己地址等個人信息告訴上述市民作為保證,稱拿不到錢可以到他家里要。
于是,上述市民對此深信不疑,到8月底已有幾十人參加了該獎勵活動。然而,吳先生在騙得存款后立馬翻臉,先找借口拖延不給獎勵,再耍賴不給,最后索性連電話也不接了。無奈之下,上當市民聯合向平安銀行上海分行投訴,但是對于投訴,吳先生態度強硬,表示“告到哪里都沒有用。”近日,記者也致電平安銀行普陀分行了解此事,不過,該行人士一聽說是記者,便匆匆掛了電話。
亂象3:投資范圍不清不楚
其實,平安銀行的情況并非個例。日前,記者對廣州市各大銀行的理財產品進行調查時發現,銀行理財產品還真是亂象叢生。其中,在深發展天河某支行網點,客戶經理在向記者介紹一款預期年收益5%的理財產品后,當記者想進一步了解這些資金流向什么渠道、買什么債券、投資比例如何分配時,該客戶經理卻稱:“產品是組合投資,以前也推出過類似產品,都能達到預期收益。”對于如何保證本金的安全,該客戶經理也表達的含混其詞:“反正我們之前的產品都沒有虧過錢。”
記者發現,對于理財產品的風險,銀行工作人員要么是不主動陳述,要么是含糊帶過,只重點談預期收益,而且基本都會強調“最高預期收益”。有意思的是,這種對當下風險避而不談、轉而強調產品過往業績表現良好,基本成了銀行工作人員在推薦理財產品時的慣用技巧。
信息解碼
違規銷售最高可罰50萬
對于上述市民的遭遇,一位曾在銀行工作的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市民購買銀行理財產品,多數是沖著銀行安全的背景而去。但殊不知,有些銀行理財產品不但不是“餡餅”,還可能是“陷阱”,其背后具體掛鉤的是什么,多數持有人包括銀行從業人員都不見得十分清楚,有的產品風險深不可測,特別是類似期貨、黃金之類還帶有杠桿放大功能,可能在短時間內便讓投資人血本無歸。
該人士還表示,宣傳單上的收益都是預期收益,與最終落入投資人口袋的錢完全是兩個概念。更重要的是,很多時候理財產品是不保本的,不但沒有收益,甚至本金都有可能發生虧損。
記者了解到,今年開始執行的《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規定,如發現理財產品銷售業務中存在“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與理財產品風險不匹配”等不當銷售和誤導銷售行為,商業銀行應當建立異常銷售的監控、記錄、報告和處理制度。商業銀行違規開展理財產品銷售的,中國銀監會或其派出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違規開展理財產品銷售造成客戶或銀行重大經濟損失的,還可能被處以20萬元至50萬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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