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龍:銀行抱怨不公平是對互聯網金融誤讀
日前,由中國人民銀行牽頭組建的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已經獲得國務院批復。據悉,該協會由央行條法司牽頭籌建,旨在對互聯網金融行業進行自律管理。相比較于此前由中國支付清算協會下設的互聯網金融專業委員會,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的級別更高。
此外,銀監會副主席閻慶民在出席博鰲亞洲論壇2014年年會期間表示,為了加強對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規范和監管,國務院日前對互聯網金融的監管做了分工,剛剛決定由銀監會牽頭來承擔對P2P監管的研究。同時閻慶民也表示,由于剛開始啟動相關研究,目前還沒有具體的方案。
事實上,近一個月監管層在互聯網領域的種種動作早已屢見不鮮,而這一切都旨在為處于野蠻生長的互聯網金融踩剎車。作為一個快速發展的行業,互聯網金融在監管層的動作下,正在逐步邁進監管時代。對于互聯網金融而言,監管、風控、創新三者之間的關系該如何平衡?對此,記者記者在博鰲亞洲論壇2014年年會期間采訪了多倫多大學金融學博士、長江商學院副院長、金融學教授陳龍。
記者:目前,不論是央行還是銀監會,都有相關動作表示其監管意愿。為什么要對互聯網金融進行監管?如何平衡監管與創新間的關系?
陳龍:現在互聯網監管主要在于“協同監管”,證監會、銀監會和央行要協同去做。
怎么平衡是一個兩難問題。如果了解美國的歷史,你可以看一下格林斯潘為什么晚節不保。格林斯潘原來是美聯儲的主席,也一直想推動創新,所以當美國的金融創新出來以后,他也認為要讓市場說了算。但我們現在回頭看看2008年以后的情況,確實有很多值得反思的地方。比如說,為什么美國的五大投行后來倒了三家,最后獨立的只剩兩家。大量的銀行倒閉其實就是風險。你說他們不會為自己著想嗎,他們當然是想為自己著想,但從我剛才講的金融的本質來看,賣產品的機構是短視的,因為人類本身就是短視的,所以我覺得要把激勵創新和這個風險結合起來去考慮。
記者:如何定義適度監管?
陳龍:我們要有理性的監管,不能為了風險而去監管。金融產品都有風險,監管很有可能會扼殺其發展,但又不能完全不管,因為這會成為金融風險的溫床,怎么做適度監管的落地呢?我認為要分析金融創新的本質是什么,是不是一個好的創新?它給社會帶來的好處是什么?風險和好處分別有多大?我們來評估我們能容忍多少風險,相關的監管應該是誰?不把這些搭建起來就是雞同鴨講。馬云說:“余額寶要扛住,我是用戶體驗至上。”銀行說:“我是用戶風險至上。”不把框架搭起來,溝通效率會很低。作為監管機構,應該把框架搭起來做一個平衡。
記者:互聯網金融協會的落地對行業監管意味著什么?如何監管才能夠將互聯網金融與銀行放在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中?如何保證金融的公平競爭?
陳龍:銀行抱怨不公平競爭是對互聯網金融的誤讀。比如說余額寶,作為一個貨幣基金,它和互聯網沒有關系。證監會從2004年就開始監管基金,貨幣基金不是銀行,不需要準備金,投資標的有非常嚴格的限制。大家以為互聯網公司就沒有監管?其實它也是被監管的。
P2P是不一樣的,需要適時監管。因為P2P是一個高風險高收益的產品,就像小貸一樣,誰都可以做這個事情,也就是準入門檻低。所以,投資者是誰,信息的披露以及資本金等各個方面都可以給予規定,這個是金融本質問題。
記者:我們都說互聯網金融是行業創新,你怎么看?
陳龍:什么是好的創新?如果不把這個標準講清楚,很容易被一些利益集團所操縱。因為創新并未打破現有的競爭格局,所以只是為了風險而監管,很容易走偏。創新是否利于經濟的發展有兩個標準,一是它是不是能夠促進經濟增長,二是能否帶來社會福利的提高。我覺得要從這兩個角度去看待每一個創新。
比如說P2P和余額寶就是兩個天壤之別的金融創新。為什么這樣講呢?我們首先看看P2P的本質是什么。首先,P2P是個渠道產品,這個互聯網產品的創新能夠降低融資成本。其次,P2P是通過網絡平臺把借貸雙方連接起來,這一點并沒有改變其金融的本質,屬于一個高風險、高收益的金融產品。這個產品有一個很大的不確定性,就是它需要一個中介做定價,做風控。所以,對金融的沖擊取決于這個產品的不定性有多大。

2、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表明證實其描述或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3、若因版權等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絡,請在30日內聯系我們,電話:0755-32905944,或者聯系電子郵件: 434489116@qq.com ,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
4、在本網發表評論者責任自負。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發言請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