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首日交易松綁 下周申購全攻略
上交所首日漲跌幅超20%不再二次臨停
上交所昨天發布《關于新股上市初期交易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對新股上市首日價格控制和盤中臨時停牌的交易機制,以及新股異常交易行為及其監管措施等內容進行了適當調整。
在新股上市首日交易機制方面,上交所取消了“收盤前5分鐘申報價格不得超過開盤價120%和80%”的控制措施,申報價格僅實施“集合競價階段不得超過發行價120%和80%”和“連續競價階段不得超過發行價144%和64%”的控制措施。
同時,也取消了盤中股價上漲或下跌超過20%時第二次盤中臨時停牌的規定,僅在盤中股價上漲或下跌超過10%時停牌30分鐘,以解決新股上市首日交易時間過短的問題。此外,上交所針對新股上市初期(上市后的前10個交易日)異常交易行為及其監管措施方面也做了調整。一是取消了單一投資者全天買入不得超過新股當日實際上市流通量千分之一的限制;二是對大額申報、高價申報、連續申報、虛假申報行為進行了量化規定,以幫助投資者更好地把握《通知》規定的新股異常交易行為,自覺約束其新股交易行為。
深交所
取消20%盤中停牌閾值
同日,深交所也發布了《關于完善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上市首日交易機制有關事項的通知》,對新股上市首日交易機制主要做了三方面的調整。深交所取消盤中成交價首次達到或超過開盤價上下20%的盤中臨時停牌閾值,并將10%停牌閾值的臨時停牌時間,由原來的1小時調整為30分鐘。
此外,深交所規定,全日設立不高于發行價144%且不低于發行價64%的有效申報價格范圍限制,超出有效申報價格范圍的申報為無效申報。在盤中臨時停牌結束復牌時以及收盤階段,調整集合定價為集合競價。
影響
松綁交易機制加大監控交易行為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調整后的新股上市首日交易機制更加市場化,增加交易時間的同時,減少了交易所的直接干預,但對新股上市首日的交易行為卻加強了監管。
上交所負責人表示,我國證券市場歷來有炒作新股的習慣,對違反《通知》的非理性新股炒作行為,上交所將根據其情節輕重采取必要的自律監管措施,或者上報中國證監會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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