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敬璉:改革能解決問題的信心
著名經濟學家、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吳敬璉29日表示,2012年、2013年改革“小試牛刀”,初顯成效。今年的實踐也增強了改革能夠解決問題的信心。如果全面深化改革能夠順利推進的話,能幫助我們解決面對的問題。
吳敬璉在云南師范大學承辦的“西南聯大講壇”上表示,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元年。當前金融改革正在推進,簡政放權取得初步成效,利率和匯率市場化進展順利,財政改革正在按照計劃落實,農地改革取得部分共識,上海自貿區意義重大。
這只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序幕。吳敬璉說,2012年以來的經歷增強了我們通過改革解決問題的信心。比如,我國多年來號召優化結構和發展服務業而無明顯成果,但近年來這種狀況卻突然改觀。吳敬璉分析,這是由于營改增、工商登記便利化等改革措施促成。
“雖然近三年GDP增速逐步下降,但就業情況良好,結構改善,服務業發展加速,主要原因是出現了結構優化的苗頭,證明改革能夠解決問題。”吳敬璉說。
在當期形勢下,企業要做出自己的努力。吳敬璉寄語企業:“掙快錢的日子已經過去,必須提高自身核心競爭力才能在激烈的競爭中存活和發展。要善于發現和抓住商機,吸引人才、發揮人才的潛能,提高適應新常態、新規則的能力。”
吳敬璉強調,歷史經驗表明,經濟轉型成敗的關鍵在于能否通過改革建立一套有利于創新和創業的制度和政策,“經濟要良性發展,第一是深化各種改革,釋放創造能力、創業能力,第二是提高效率,第三在減速的情況下,實現有效率的中速增長。我們都應為這種有效率的新常態貢獻力量。”
相關鏈接:
新常態下的經濟增長,其主要動力將由過去的要素規模擴張全面轉向創新驅動。從體制保障的角度看,要實現創新驅動,必須解決好兩個問題:一是確立“正向激勵”(gettingincentivesright)機制;二是“理順價格”(gettingpricesright)。換言之,我們必須在創新驅動過程中將“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落在實處。
“正向激勵”是指重構創新激勵機制。我國這一機制存在明顯缺陷,既表現在知識產權制度的激勵作用未能充分發揮,也表現在對人力資本的薪酬和產權激勵機制尚不健全。應對此狀,亟須進一步完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加大對違法者的懲戒力度,提高違法成本,形成可信的威懾力量;同時,構建人才創新活動的科學評價和有效激勵機制,如推行技術入股和技術期權制度,大力推進“技術資本化”,使技術人員獲得強大創新動力。
“理順價格”是指充分發揮要素價格的導引作用。實踐一再證明,在完善的市場機制下,各種生產要素相對價格會靈活變動并引導資源進行合理配置,經濟增長方式自身會逐步地從粗放走向集約。但目前中國的現實是,由于要素市場化程度不足,導致要素價格被扭曲和低估,直接刺激了市場主體密集使用相對廉價的有形要素,而較少有動力和壓力投資于自主創新。糾正這一局面的關鍵,是要理順價格信號,通過持續推進要素市場的發育和完善,形成要素的有效定價機制,使要素價格能夠“逼近”供求決定的真實均衡水平。在此基礎上,微觀企業當能建立理性的主體預期并不斷校正其主體行為,從而建立起持續創新的機制。
除了發揮市場在創新驅動中的決定性作用,還應“更好地發揮政府作用”。一方面,應當承認,在創新過程中,一些外部效應沒有辦法被市場完全考慮,比如,企業創新升級會為其他企業提供公共知識,基礎設施建設會降低企業的交易成本和提高投資回報率。由于這些外部效應無法完全通過市場途徑內在化,需要政府在產業升級和技術創新方面發揮應有作用。但同時也應強調,政府在產業選擇、技術選擇方面,不能過度干預,更不宜自己“親自上陣”。
近期以光伏產業為代表的一些新興產業所經歷的巨幅震蕩,就與政府主導背景下押注錯誤的技術方向,以及大規模重復投資不無關系。我們認為,倘若要實行產業政策,為克服政府失靈,有必要區分選擇性產業政策和功能性產業政策(Lall,1994)的差別,明了直接干預型和間接誘導型產業政策的分野。這里的核心要義是,產業政策應是矯正市場失效的工具,而不是替代市場的安排;是引導企業行為的正向激勵框架,而不是政府直接參與經濟活動的口實。

2、本網其他來源作品,均轉載自其他媒體,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不表明證實其描述或贊同其觀點。文章內容僅供參考。
3、若因版權等問題需要與本網聯絡,請在30日內聯系我們,電話:0755-32905944,或者聯系電子郵件: 434489116@qq.com ,我們會在第一時間刪除。
4、在本網發表評論者責任自負。
網友評論僅供其表達個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網同意其觀點或證實其描述,發言請遵守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