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地稅20年還是不能如愿以償 依舊分灶吃飯
國稅和地稅短期內合并的可能性很小,因為分稅制和央地關系這兩個前提在短期內不會有大的變動。劉劍文也認為,在一個相當長的時間里,國稅和地稅確實不太可能合并。不過,他同時指出,未來隨著經濟體制和稅收征管體制的發展,為了適應國家治理的需要,也不能排除國稅和地稅合并的可能性。
《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正式出臺,顯示國、地稅仍將維持現有兩套體系不變。
“在目前情況下,國稅和地稅保持分開有它的合理性。”中稅網稅務師事務所總裁王冬生告訴媒體記者。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劉劍文也表示,國稅和地稅分開的框架,是由目前中央和地方之間的央地關系所決定的,至于這個框架之下出現的一些問題,可以通過體制和制度的改革來解決。
“國稅和地稅暫不合并,有利于保持兩支稅收征管隊伍的積極性。”財政部財科所研究員王澤彩認為,理性分析目前現狀,國稅、地稅繼續分置利大于弊。不過他同時也指出,從長遠考慮,還需要冷靜、妥善思考其分合的問題。劉劍文也表示,未來不排除國稅和地稅合并的可能性。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十七次會議通過的《方案》并未明言國稅和地稅的分合問題。但《方案》提出,要深化國稅、地稅征管體制改革,發揮各自優勢,推動服務深度融合、執法適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著力解決現行征管體制中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業內人士普遍認為,這意味著目前兩套征管機構并立的格局不變,國稅和地稅合并的傳聞也再次落空。
在1994年之前,我國從中央到地方只有一個稅收征管系統。在這一年分稅制改革之后,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開始“分灶吃飯”, 全部稅種在中央和地方之間進行了劃分,稅收征管系統也開始一分為二,國稅主要負責征收中央稅、中央與地方共享稅,地稅主要負責征收地方稅。
不過,從這兩個稅收征管機構誕生的那一天起,關于其合并的傳聞就此起彼伏。業內有不少人士認為,國稅、地稅合并是遲早的事情。到2013年前后,營業稅改增值稅(以下簡稱營改增)開始在全國各地陸續展開之后,這一傳聞達到了頂峰。
營業稅是地方最主要的稅種,由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征收,而增值稅為中央和地方的共享稅,一直由國稅部門征收。業內人士普遍認為,隨著營改增的推進,地稅部門的業務會逐步大幅萎縮,從而失去存在的必要。當時最常見的傳聞“版本”,是將地稅拆成三部分,一部分劃歸國稅部門,一部分劃歸財政部門,最后一部分劃歸其他政府機關。
不過,這些消息后來逐一被證偽。國家稅務總局[微博]原副局長許善達當時在接受媒體記者采訪時明確指出,把地稅取消是“不可能的”。
“大家對這件事情都存在誤解。”劉劍文指出,很多人認為中央正在考慮合并國稅和地稅,但其實并非如此。
中央在2013年10月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上發布了《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這份文件是改革的頂層設計,其中明確提出要完善國稅、地稅征管體制。“這份文件里關于稅收征管體制已經寫得很清楚了,根本沒有提合并的問題。”劉劍文說。
“合與不合根本就不是一個問題。”王冬生也指出,這次的《方案》也沒有提國稅和地稅合并的事情,對于中央來說,國、地稅合并其實就是一個偽命題。
“從我們納稅人的角度講,肯定是合并好,這一點不用多說。”一位企業的財務人員告訴本報記者,現在企業繳稅要跑兩個地方,面對好幾個稅務部門,準備多份文件,繳稅成本太高。
企業繳稅的成本高,稅務機關征稅的成本也不低。IMF[微博]此前發布的一份公告稱,中國的稅收成本是美國的4倍。國家審計署曾經抽查過236個基層稅務局,發現人均支出超過9萬多元,人均辦公面積超標58%。而且,國稅局、地稅局有時征收同一個稅種,會產生利益沖突,兩者甚至出現惡性競爭。此外,國稅和地稅對企業交叉重復征稅、出現問題后互相推諉扯皮等現象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
據記者采訪的業內專家普遍認為,不能因此就否定國稅、地稅分立的必要性。
王冬生承認,目前的稅收征管體制確實存在一些問題,但這些都是方式方法的問題,而不是方向性的問題,可以在原有框架之內逐步解決,而不用把這個框架推倒重來。“將國稅和地稅合并也不是不可以,但合并以后,這個機構到底聽中央的還是聽地方的?各自的利益如何保障?”他認為沒有必要做根本性的改變。
“不能只從成本和效率上來考慮這個問題。”劉劍文也指出,目前國稅和地稅并立的格局是由中央和地方的關系所決定的,是由中央和地方各自的財權和事權相匹配所決定的。目前最迫切的,不是國稅和地稅形式上的合并問題,而是其各自功能如何強化的問題。
十八屆三中全會賦予了財政“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的特殊定位。劉劍文認為,為了更好地適應國家治理的需要,國稅和地稅應該在厘清各自職能的前提下,發揮各自的優勢,推動各自服務的深度融合,而不僅僅只是人員和部門的合并。至于地稅,他認為不僅不應該被拆分合并,還應該適當擴大一下其職能,除了地方相關的稅收外,凡是涉及到地方的各種費用、基金性收入,都應該由地稅來負責征收。
王澤彩表示,國稅、地稅部門暫時保持分開,有利于鞏固消費稅、資源稅、營改增等現代稅收制度改革的已有成果。而且在目前財政收支矛盾加劇的情況下,保持兩支稅收征管隊伍的穩定和積極性,有助于實現財政收入持續穩定較快的增長,對于發揮稅收杠桿的拉動作用,促進經濟加快復蘇并實現穩步增長有著重要的意義。
不過,王澤彩指出,國稅和地稅必須要科學界定好自己的功能邊界,避免或減少征管職責交叉重疊,要規避一戶企業多個稅收征管部門管理的情況。他還表示,從國稅、地稅合一的上海等地的情況來看,其稅收成本、稅收質量、稅收效率等優勢特征無可爭辯。從長遠來看,國稅、地稅的分合問題還需要再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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